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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民為中心優化金融服務

編者按:

為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持續推動銀行業保險業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引導銀行保險機構提升服務質量和服務效率,中國銀保監會已於2019年正式啟動了“3·15”銀行業和保險業消費者權益保護教育宣傳周活動,統壹口號為“以消費者為中心優化服務”,旨在引導銀行保險機構強化服務意識,規範市場秩序,註重服務質量和效率;增強消費者對金融產品和服務的認知能力,引導消費者依法、理性維權,優化金融生態環境,以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求。

在“3·15”來臨之際,《中國銀行保險報》策劃推出壹期專題,從防範非法集資、提高金融服務適老性、謹防過度消費等角度進行介紹和提醒,引導金融消費者正確使用金融服務,了解自身權益;倡導理性消費觀念,培育良好金融消費生態環境,增強金融消費者獲得感。

投資謹記風險防範

記者 房文彬

理性投資 遠離非法集資

近年來,“e租寶”“錢寶”“泛亞”等重大非法集資刑事案件接連爆發,特別是2018年以來P2P網絡借貸平臺連續爆雷,給廣大投資者造成了巨大的財產損失,很多老百姓的血汗錢都“打了水漂”。

“投資途徑太少是導致許多老百姓選擇P2P的原因。”國際關系學院經濟金融學院講師姚金偉對《中國銀行保險報》表示。

為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保護 社會 公眾合法權益,國務院頒布了《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並於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天津市律師協會會長才華表示,《條例》對非法集資的治理從“圍追堵截”調整為“疏”“堵”結合,對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治理體系的形成具有十分積極的作用。

“表面上看,非法集資屬於金融領域違法行為,擾亂銀行業金融機構吸納存款的市場經營秩序。但在實踐中,以正常經營為目的的非法集資占比愈來愈少,以‘投資理財’為名、行騙取金錢之實的愈來愈多。同時,非法集資的外衣日益花哨,包裝日益復雜,隱蔽性日益提升,這就要求對非法集資風險的處置必須堅持‘早發現,早識別,早預警,早處置’。”才華提醒廣大老百姓,非法集資不受法律保護,務必謹記“收益率超過6%就要打問號,超過8%就很危險”,遠離非法集資。

2020年11月27日,銀保監會首席律師劉福壽在“《 財經 》年會2021:預測與戰略”上宣布,互聯網金融風險大幅壓降,全國實際運營的P2P網貸機構由高峰時期的約5000家,到2020年11月中旬歸零。

雖然P2P網貸機構已全部清零,但並不意味著非法集資案件就能徹底杜絕,類似“仿冒銀行”等新型風險仍然不容忽視。北京市通商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忠表示,“仿冒銀行”是指個別公司從裝修、布置、機構設置和人員稱呼都和銀行壹樣,使普通人誤認為他們是銀行而與其建立合同關系,導致財產損失。作為普通消費者,如何避免被“仿冒銀行”忽悠是個綜合問題。除了政府加強監管外,消費者應樹立理性投資、價值觀念,才能有效規避風險。

目前投資的渠道眾多,例如股票、基金、債券、貴金屬,以及銀行存款等。張忠認為,理性消費者應投資和自己知識水平以及對投資產品了解程度相匹配的產品,不要將資金投在自己不熟悉的領域。

營造依法理性維權氛圍

德國著名法學家耶林在《為權利而鬥爭》中寫道,為權利而鬥爭是每個人的神聖義務。

在現實生活中,維護自己的權利要講究方式方法,采取非理性的方式是不可取的,尤其不應該用暴力來反對不公正,不但問題沒有得到解決,自己也容易因此付出極大代價。

做到依法合理維權,才更有利於推動問題的解決。例如監管就多次提醒廣大保險消費者,在購買金融產品或享受服務過程中發生糾紛的,可以通過正規渠道直接向金融機構進行投訴,主張民事權益,依法合理維權。

如何做到依法合理維權?張忠認為,消費者在收到類似“代理退保”“全額退保”“退舊買新更劃算”等“美好”信息時,應向可信賴的專業人士咨詢,比如保險公司客服等,不要僅聽推銷人員吹噓就輕率作出決定。消費者在權利被侵害時,應及時向主管機關(比如市場監督管理局、銀保監會等)或消費者協會咨詢並尋求幫助,這樣可以有效防止損失擴大並挽回部分損失。同時,他還建議消費者學習壹些法律知識或尋求法律及相關領域專業人士的幫助,借此更好提高維權意識和能力。

此外,姚金偉認為,要通過金融投資教育拓展消費者對依法理性維權意識的建立、維權能力的提高,尤其是消費者要完整認識到金融監管體系構成及職能,明晰維權的合法途徑和手段,了解相關金融消費者保護政策,做到“知維權、能維權、會維權、善維權”,金融消費者要主動加強金融知識政策學習,克服盲目跟風的投機心態。

再“等壹等”老年人

記者 胡楊

稍顯“深奧”的金融產品與越來越智能的金融服務正深深困擾著老年人群體,壹道道“數字鴻溝”阻礙了老年人適應並融入智慧 社會 的腳步,讓老年人在信息化發展中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大打折扣。

如何更好地滿足老年群體的金融需求?在監管部門的引導下,各類金融機構都在積極思考。

推動金融服務適老化

寧波市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協會的研究結果顯示,現階段,人工服務仍是我國老年人銀行服務的首選,其對數字化金融服務的需求和接受度都偏低。以寧波為例,作為經濟發達的新壹線城市,當地僅有55%的老人開通了手機銀行。

據建行湖北省分行營業部胡莨靚分析,老年客戶由於身體狀況和受教育水平等原因,普遍排斥銀行電子渠道和自助渠道等金融服務,偏好安全、簡單的結算工具,對櫃面人工服務依賴性較強。同時,老年客戶在網點主要辦理儲蓄和理財業務,儲蓄業務約占七成,其中存折存單業務更是占比高達90%,客觀上也難以進行自助渠道和電子渠道的分流。

老年群體對人工服務的強依賴性,更要求金融機構予以耐心周到引導。

《中國銀行保險報》走訪發現,北京多數銀行網點都配備了方便老人的服務設施,例如設置專門的服務窗口、劃分愛心座椅和提供老花鏡、放大鏡、醫藥箱等,體現了對老年人的特殊關懷。

對於智能櫃機或自助設備,絕大多數銀行也要求壹線業務人員在不觸及老年客戶隱私的基礎上進行全方位的指導,切實解決老年人在運用智能技術方面遇到的困難。

考慮到老年人行動不便,部分銀行積極 探索 上門服務。例如某國有大行就利用移動展業上門為老年人開展金融服務,運用平板電腦等移動終端,實現移動化的業務受理、現場調查、實地拍照等信息采集工作,通過電子化、信息化的數據、影像流轉方式,利用網絡與後臺業務系統進行對接,將櫃臺“搬”到客戶身邊。

某股份行北京分行推出了壹些老年人專屬金融產品,例如能提供附加保險和專線電話業務的銀行卡。撥打熱線咨詢的老人可以跳過語音導航和按鍵操作環節,直接由專屬人工客服對接服務。

受經濟發達程度制約,農村地區的金融服務“適老化”更加任重道遠。隨著存折業務逐漸退出市場,只憑壹張銀行卡,很多老人不清楚賬戶發生的變化,從而會產生恐慌情緒。針對這壹情況,有農商行推出“存款對賬簿”業務,幫助持卡人查看賬目的收支明細,既緩解了老年人從折到卡的恐慌,又防範了壹定的金融風險。

與此同時,監管也在加強引導,以提升老年人日常金融服務的可得性和滿意度。國務院辦公廳於去年11月印發《關於切實解決老年人運用智能技術困難的實施方案》後,央行隨即明確提出,將指導金融機構聚焦老年人日常高頻金融場景,打造線上線下壹體化、貼合老年人需要的“適老”金融服務。

提高老年人自我保護能力

有數據顯示,近年來,非法集資金融詐騙案件受害者中,60歲以上老年人所占比例高達70%,犯罪分子多通過“假借促銷活動來引導老年客戶購買虛高收益的非正規渠道理財產品”“以投資養老公寓為名,以高收益高回報的虛假養老項目吸引老年客戶進行投資”“假借P2P名號,虛假宣傳高收益低風險的投資項目,吸引風險識別能力較低的老年金融消費者”等方式實施詐騙。

寧波市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協會研究指出,除對新事物認知能力不足外,金融機構對客戶金融知識教育缺乏針對性的現狀,也導致了很多金融知識宣傳並未實際轉化為老年人的知識和技能。

對此,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就曾特別提出:要針對重點人群,著力加大老年人、青年學生等群體的宣傳力度,根據不同受眾的認知特點和接受習慣,差異化開展宣傳。

《中國銀行保險報》註意到,已有部分銀行開展了老年人專項金融知識宣教活動。某國有大行就在網點舉辦微沙龍,介紹電信詐騙的危害、洗錢案例等,以提高老年人對電信詐騙、洗錢、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活動的認識,並且力爭把老年群體金融知識的宣教工作形成常態化機制。

壹些保險公司則聚焦老年人常用的金融產品,專門針對老年人的保險服務政策進行教育宣傳,如某險企就開展了“進社區““進養老院”“進老年大學”等活動,普及相關金融知識。

年輕人莫過度消費

記者 於晗

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最新統計顯示,截至2020年12月,我國網民規模達9.89億,其中青少年網民占比超過四成。

由於青少年網民的崛起,網購消費不斷迎來新生力量,壹些金融機構因此嗅到了商機。消費分期、學生信用卡、P2P網貸等金融產品湧進校園,“校園貸”大行其道。

2020年,權威調研機構尼爾森(Nielsen)發布的《2019中國年輕人負債狀況報告》顯示,86.6%的年輕人都在使用信貸產品,其中半數人有債務累積。年輕人中,總體信貸產品的滲透率為86.6%;年輕人平均債務收入比為41.75%,僅有13.4%的年輕人零負債。

引發年輕人過度負債的主要原因是超前消費乃至過度消費。去年12月29日,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發布風險提示稱,壹些網絡平臺通過各類網絡消費場景,過度營銷貸款或類信用卡透支等金融產品,誘導年輕人超前消費和過度消費。有的機構甚至給缺乏還款能力的學生過度放貸,出現違約之後進行強制性催收,引發壹系列 社會 問題。

今年全國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廣州中院少年家事審判庭庭長陳海儀向外界披露了壹組數據:廣州互聯網法院自2018年8月成立以來,***受理了113223件涉互聯網糾紛審判、執行案件。其中,被告為自然人且涉及網絡消費借貸的案件占比將近壹半,其中超過六成案件被告為35歲以下青年,並呈現持續攀升趨勢。據此,陳海儀提出,應構建青少年網絡消費借貸預防及幫扶機制,預防和幫助青年人走出債務困境。

在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有關負責人看來,網絡平臺誘導過度借貸,首先是信息披露不當,存在銷售誤導風險。壹些機構或網絡平臺在宣傳時,片面強調日息低、有免息期、可零息分期等條件。然而,所謂“零利息”並不等於零成本,往往還有“服務費”“手續費”“逾期計費”等,此類產品息費的實際綜合年化利率水平可能很高。部分營銷故意模糊借貸實際成本,容易讓人產生錯誤理解或認識,侵害消費者知情權。其次,壹些網絡平臺過度包裝營銷,讓消費者陷入盲目無節制消費陷阱,尤其容易誤導金融知識薄弱人群、沒有穩定收入來源的青少年等。再次,部分平臺還過度收集、濫用客戶信息,存在個人信息使用不當和泄露風險。

對此,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提醒廣大消費者,要樹立量入為出的理性消費觀,遠離過度借貸消費營銷陷阱。

值得壹提的是,由於校園貸產品大行其道,針對青少年群體的“套路貸”案件也屢有發生。去年10月26日,中國消費者協會發出警示,提醒大學生警惕不良“校園貸”,尤其當心以“註銷校園貸”“創業貸”“培訓貸”為名目的騙局。同時提示大學生,應樹立正確的消費觀,切勿過度消費和超前消費。

今年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四川省蒼溪縣白驛鎮岫雲村黨支部書記李君提出,建議加大網絡貸款監管整治力度,建議禁止給在校學生辦理信用卡和提供分期等相關超前消費的金融服務。他認為,學生沒有償還能力,超前消費無疑是給家庭和 社會 帶來巨大風險,不利於 社會 穩定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