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征用林地補償費標準是多少?
(1)征用林地補償費分為以下六種: 1、防護林地補償費標準:造林當年為1000元/畝,以後每增加壹年,增加500~800元。 2、用材林:同防護林。 3、經濟林(果園、桑園下同)竹林:以造林、培育全過程的投入加增值或按被征用、占用前三年平均畝產值三至五倍計算。暫定投產前每畝按1500~5000元計算,投產後每畝按5000~30000元計算。 4、特殊用途林(包括國防林、實驗林、母樹林、環境保護林、風景林、名勝古跡林、紀念林、自然保護區林和珍貴樹種林,下同):以防護林的林木補償費二至三倍計算或以被征用、占用目標的實際價值計算。暫定造林當年每畝為2000~3000元,以後每增加壹年增加1000~2400元計算。 5、苗木以征用、占用當前或前三年平均畝產值計算。暫定壹般用才樹苗壹年生苗木每畝1500~2000元,二年生苗木每畝2500~3000元,三年生以上的苗木每畝3500~6000元;珍貴綠樹苗以壹般用材樹苗的林木補償費二至五倍計算或雙方面議。 6、“四旁”林木:按植樹、培育全過程的投入加增值計算。暫定壹般用材樹植樹當年每株五元,以後每增加壹年增加3~5元計算;珍貴常綠樹木以壹般用材樹的林木補償費二至五倍計算或雙方面議。林地上林木、苗木以外的青苗附著物、建築設施等,按有關規定另行計算。 (2)森林植被恢復費:暫定每畝30000元,免交墾復基金。征用、占用森林地單位在被征用、占用林地鄰近補足林地的,不繳納森林植被恢復費。 (3)林地補償費:按照本市征用、占用菜地標準和規定辦理。 (4)勞動力安置補助費:《上海市小城鎮社會保險暫行辦法》(滬府發「2003」65號)。《上海市征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農業人員就業和社會保障管理辦法》的通知(滬府發「2003」66號)。 (5)被拆遷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與貨幣金額同等價值的產權房屋調換。 (6)貨幣補償金額計算公式為:(被拆遷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築面積(註:單位指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價格)。二、相關法律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森林法》 第十八條進行勘查、開采礦藏和各項建設工程,應當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須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依照有關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並由用地單位依照國務院有關規定繳納森林植被恢復費。森林植被恢復費專款專用,由林業主管部門依照有關規定統壹安排植樹造林,恢復森林植被,植樹造林面積不得少於因占用、征用林地而減少的森林植被面積。上級林業主管部門應當定期督促、檢查下級林業主管部門組織植樹造林、恢復森林植被的情況。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森林植被恢復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審計機關應當加強對森林植被恢復費使用情況的監督。 第三十九條盜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賠償損失;由林業主管部門責令補種盜伐株數十倍的樹木,沒收盜伐的林木或者變賣所得,並處盜伐林木價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 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林業主管部門責令補種濫伐株數五倍的樹木,並處濫伐林木價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拒不補種樹木或者補種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由林業主管部門代為補種,所需費用由違法者支付。 盜伐、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進行開墾、采石、采砂、采土、采種、采脂和其他活動,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毀壞的,依法賠償損失;由林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補種毀壞株數壹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樹木,可以處毀壞林木價值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違反本法規定,在幼林地和特種用途林內砍柴、放牧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毀壞的,依法賠償損失;由林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補種毀壞株數壹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樹木。 拒不補種樹木或者補種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由林業主管部門代為補種,所需費用由違法者支付。 由於各地的政策有所不壹樣,所以林地征用補償標準不同地方有不同的標準!而上文的標準僅供參考,具體標準請咨詢當地林業部門或國土資源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