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動遷房維修基金怎麽算?
出售單位收取的維修基金屬於全體業主,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首期專項維修資金現行交存標準為:高層建築(含帶電梯的多層建築)每平方米90元,多層建築(含別墅)每平方米50元。商品房銷售時,購房人和售房單位應簽訂相關的房屋維修基金繳納協議,購房人應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納房屋維修基金。
具體規定:首期維修基金由開發建設單位和購房人按購房總價的以下比例繳納:
(1)配有電梯的商品房,開發建設單位按1%的比例為購房人繳納維修基金。
(二)無電梯的商品房,開發建設單位和購房人各按1%繳納維修基金;
第二,不交回遷房的房屋維修基金可以嗎?
1.壹般來說,公房維修基金是全體業主繳納的,屬於全體業主。壹般情況下,由房產主管部門管理。業主委員會成立後,房屋維修基金移交給業委會,由業委會行使管理權。
2.業主應當在房屋交付前繳納房屋維修基金。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業主可以直接存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賬戶,也可以委托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收到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之日起30日內,將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賬戶。
3.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包括房屋公共設施專項基金和房屋維修基金。房屋公共設施專項基金簡稱專項基金,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公共設施設備的更新改造等項目,不得挪作他用。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實行“錢隨房走”的原則。房屋過戶時,賬戶中的剩余資金也壹並過戶給房屋的新產權人。
根據以上內容的相關回答,可以得出結論:計算維修基金時,應按照購房款的2%~3%計算。如果是回遷房,雖然沒有購買,但是也要交維修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