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加快推進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病種分值(DIP)支付方式改革全覆蓋,國家醫保局制定了《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動計劃》,明確到2025年底,DRG/DIP支付方式覆蓋所有符合條件的開展住院服務的醫療機構,基本實現病種、醫保基金全覆蓋。以加快建立管用高效的醫保支付機制為目標,計劃將分期分批加快推進,從2022到2024年,全面完成DRG/DIP付費方式改革任務,推動醫保高質量發展;到2024年底,全國所有統籌地區全部開展DRG/DIP付費方式改革工作,先期啟動試點地區不斷鞏固改革成果;到2025年底,DRG/DIP支付方式覆蓋所有符合條件的開展住院服務的醫療機構,基本實現病種、醫保基金全覆蓋。
2、DRG即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付費,將住院患者按照疾病嚴重程度、治療方法復雜程度以及資源消耗程度的相似性分成壹定數量的疾病組。在此基礎上,醫保基金不再是按照病人在院的實際費用(即按服務項目)壹項壹項支付給醫療機構,而是按照病例所進入的診斷相關組的付費標準進行打包支付。DIP即按病種分值付費,是以歷史數據為基礎,根據各病種費用均值、技術難度等與某基準病種的比例關系確定相應的病種點數,再結合點數單價及各醫療機構開展的總點數計算出支付總金額。總的來說,兩者都是通過先付費的模式,要求醫院使用更加有效的方式診療。如果醫院的費用花超了,由醫院自己承擔,節余了,也歸醫院所有,倒逼醫院精細化管理,合理使用醫保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