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我公司的投資者,自己公司的高管大量拋售我公司股票,投資者要註意。畢竟公司在他們自己手裏,真正的問題是什麽,只有他們自己知道。如果高管拋售大量股票,投資者肯定會擔心。
高級管理人員裁減方法
從披露的高管減持情況來看,減持創業板主要有兩種方式:在職拋售和辭職。《公司法》對高管減持進行了限制,要求上市公司高管人員自上市交易之日起壹年內不得轉讓所持本公司股份,任期內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所持股份總數的25%,辭職後六個月內不得轉讓所持股份。
解禁期滿後,如果公司沒有特別限售條件,根據《公司法》的規定,高管每年減持股份的數量不得超過總持股的25%。而當高管辭職後,半年後可以套現的股份數量會更多,促使高管選擇辭職套現的方式減持。
縮減的效果
創業板上市公司高管辭職減持雖然不違反法律,但對公司、市場、投資者乃至社會的穩定造成了巨大影響。
大量高管的辭職和減持,不利於上市公司的穩定發展,也違背了中國企業家市場建立的初衷。創業板的推出主要是為了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加快創新技術向產業化的轉化,加快中國經濟的穩定增長。而創業板公司的高管減持問題層出不窮,使其成為以上市為目的,達到解禁的“短視”公司。更有甚者,高管通過內部信息或粉飾業績擡高股價,然後減持。會對創業板的長期穩定發展造成危機,甚至損害資本和社會的穩定。
限售股解禁後,高管迫不及待辭職套現,使得流通股數量迅速增加,增加了市場的壓力。在現有資金不足的情況下,股票價格會出現波動,這將極大地損害投資者的利益和市場的秩序,不利於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而且高管減持的行為也會被市場解讀為公司未來發展前景不佳,認為高估的股價會導致股價的下跌趨勢,會極大的動搖投資者的信心。
由於股票發行制度,壹二級市場存在較大利差,上市公司高管可以通過出售所持原始股獲得巨額利潤,呈現出“壹夜暴富”的現象。在公司成長過程中,投資者通過購買股票幫助上市公司籌集資金。後來高管減持,將高額利潤中飽私囊,將風險拋給投資者,不僅加劇了貧富差距,甚至引發社會動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