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經歷了從無到有、從城市到農村、從職工到居民的過程。在經濟發展水平較低的基礎上,我們在短時間內編織了世界上最大的養老保障網。同時也要看到,中國是典型的“未富先老”,人口老齡化速度快,有歷史因素。雖然養老保險制度已初步建立,但存在的問題依然尖銳,有些問題至今沒有解決。
公平性不足。由於身份、地區、行業不同,不同人群參加不同類型的養老保險制度,退休後的養老保險待遇差別較大。例如,企業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自2005年以來連續增加10倍,目前每月2000多元,而新農保基本養老金只有55元;再比如,據研究統計,2013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平均養老金是企業退休人員的1.8倍,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平均養老金水平是企業退休人員的2.1倍。
可持續性弱。在我國現行的養老保險制度中,各方面的主體責任不是很明確,補充養老保險發展滯後,個人儲蓄養老保險沒有具體的政策,多層次的保障體系尚未形成,難以保證制度的可持續性。此外,養老基金缺乏科學高效的投資管理機制,保值增值渠道單壹也影響了制度的長遠發展。
整體規劃水平低。目前,我國實行養老保險省級統籌,但在實際操作中,省級統籌力度不夠,經濟的統籌功能沒有充分發揮。大部分養老保險基金仍處於分散統籌狀態,導致地區間負擔沈重,影響制度效率。
兼容性不強。多年來,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按人群設計,部門管理,各地區實行“單兵突進,重點突破”的方式,造成了人口分割、地區分割、城鄉分割的局面。隨著人員流動規模的不斷擴大,由於相關系統銜接不夠、信息系統建設滯後等原因,參保人員跨系統、跨地區流動仍存在諸多障礙。目前,我國外出務工農民已達2.69億人,占總人口的1/5。由於養老保險制度流動性差,他們參保積極性不高。
養老保險制度存在的這些問題是歷史因素和現實矛盾長期積累的結果,影響了社會和諧穩定,制約了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我們要以更大的力度推進改革,進壹步完善養老保險制度,解決大家的後顧之憂,讓老年人過上更體面、更有尊嚴的生活。縱觀國際社會保障的發展歷史,各國的養老保險制度都在不斷變化,尋求完善。目前,全球已有160多個國家和地區形成了不同模式的養老保險制度。其中比較成功的,都是植根於自身的經濟、社會、文化傳統。中國作為人口第壹大國,如何“啟動”養老保險制度改革?
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是壹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必須重視改革的頂層設計和統籌規劃,摒棄“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做法。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就是要在統籌的基礎上,在中央政府的大力推動下,以解決公眾關註的迫切問題為突破口,盡快構建更加完善嚴密的養老保險體系。
實現“全覆蓋”,讓所有人都進入養老“安全網”。優先保障全民基本社會保障,法律強制與利益引導相結合,完善政策與工作推進相結合,將更多的人納入制度安排,體現“人人有份”的原則。通過努力,我國參加養老保險的總人數將從2013年的8.2億人增加到2020年的105億人,覆蓋率達到95%以上。
解決“雙軌制”,讓大家“壹口竈”吃飯。目前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是“多腿”的,至少有四種養老待遇制度,即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費制度、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有人稱之為“多重雙軌制”或“多軌制”。下壹步要加快不同制度的整合,更好地體現制度公平原則。目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整合已經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的整合方案也將於2014年出臺。
逐步提高水平,讓基礎養老金“漲起來”。隨著經濟的發展和財富的增加,國家和地方政府的財政實力增強,從而可以用更多的錢來補貼基本養老金,讓人們更多地分享經濟發展的成果。目前,有關部門正在研究建立保障水平的正常調整機制,根據經濟發展、財政收入、物價變動等因素,實現養老金的合理穩定增長。
加強多層次,形成“人人挑重擔”的局面。壹個國家的養老保險制度,只有國家、企業、個人多方參與,才能“眾人拾柴火焰高”。目前我國的養老體系中,國家和企業承擔了大部分,其他力量沒有得到充分發揮。下壹步要加大公共財政投入,充分調動各方積極性,鼓勵用人單位為勞動者建立補充養老保險,鼓勵個人建立儲蓄性養老保險,加快形成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
總的來說,養老保險制度統壹是改革的方向,但不宜將養老金待遇完全均等化,搞簡單的“壹刀切”,從而制造新的不公。按照公平、適應流動和可持續的原則,建立符合各種職業和群體特點的制度安排,為每個人提供平等的機會和權利。為加快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統籌,自2014以來,黨和政府密集出臺了壹系列重大措施。2月7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進行專題研究。21,國務院發布《關於建立統壹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決定合並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社會養老保險。三天後,《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出臺。
《意見》提出,“十二五”末,新農保和城居保制度在全國基本實施,並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相銜接;到2020年,公平、統壹、規範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將全面建立。新農保和城居保的統壹,表明我國養老保障在打破城鄉壁壘、實現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方面邁出了壹大步。目前,全國參加新農保和城居保的人數接近5億。可以說,這壹新制度將惠及職工養老保險覆蓋範圍之外的城鄉居民。
將新農保和城居保統壹起來,不是簡單的“1+1”,而是在總結成功經驗基礎上的改革創新。當前,最重要的是在堅持“三個不變”的前提下,將現有的兩項制度有機整合,實現從制度名稱到政策標準、管理服務、信息系統的“四個統壹”,即統賬結合的制度模式、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助相結合的籌資渠道、基礎養老金與個人賬戶養老金相結合的待遇支付政策。
統壹政策標準。原來新農保和城居保對年繳費標準分別設置了5個檔次和10個檔次,這個統壹的制度合並為100元到2000元12個檔次。這使得城市和農村居民同樣有權選擇自己的費用。
統壹管理服務。按照精簡效能的原則,整合現有公共服務資源和社會保險管理資源,建立統壹的經辦機構;新農保基金和城居保基金合並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逐步推進省級管理,按照國家統壹規定進行管理、監督和投資運營。
統壹信息系統。整合現有新農保和城居保業務管理系統,形成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省級集中信息管理系統,納入“金保工程”建設,並與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統實現信息資源共享;實現省、市、縣、鎮(街道)、社區實時聯網,大力推廣全國統壹的社會保障卡,方便城鄉居民參保繳費、待遇領取和關系轉移。
當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統壹後,並不意味著每個參保人領取的養老金都是壹樣的。《意見》強調了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個人養老金待遇除了國家支付的基礎養老金外,主要看年限和支付金額,有效體現了制度的統壹性和政策的靈活性。2010起,深圳啟動公務員分類管理改革,對新入職的聘任制公務員實行“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與職業年金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全市近3000名公務員和企業職工壹樣,按照壹定標準繳納養老保險。深圳的探索為全國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提供了有益借鑒。
據統計,全國公務員人數約700萬,1.26萬的事業單位從業人員達到3000多萬。長期以來,機關和企業實行不同的退休養老制度,養老待遇存在壹定差距。前者由國家財政或單位承擔,後者由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保障。政府機關、事業單位、企業之間的“雙軌制”壹直為民眾所議論,急需改革。
目前,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已經破冰。2014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已經明確提出“改革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是2014的重點工作,相關部門正在抓緊研究制定具體方案。14年7月起施行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規定“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應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改革的總體目標是建立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企業職工在統壹的制度安排下,承擔同等的繳費義務,享受同等的養老保險權益。
建立養老金“資金池”。按照統賬結合的制度設計方向,事業單位和個人繳費,建立社會化養老保險基金,實行社會統籌共濟,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建立職業年金制度。這是公職人員的壹種補充養老保險,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記入個人賬戶,既能體現其服務貢獻,又能保證其合理的退休待遇。比如深圳新任命的公務員,財政部門每月從工資中拿出壹定比例,退休後領取。
完善激勵機制和待遇調整機制。實行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相結合的待遇結構,建立與待遇水平和繳費金額、年限相掛鉤的激勵約束機制。基礎養老金水平與個人繳費水平和歷年繳費年限掛鉤,更好地體現整個職業生涯的貢獻。同時,根據工資增長和物價變動情況,建立統壹的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不斷提高基礎養老金水平。
“與其張開雙臂,不如割斷喉嚨。”無論這項改革有多難,阻力有多大,我們都要堅持下去。下壹步要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中國人過渡辦法”的思路,盡快采取具體的、適當的改革措施,確保改革順利進行。
“最美桑葚風光,人間艷陽。”這是我們對老年的美好期待。有理由相信,通過深化改革,養老保險制度將煥發出新的青春活力,為人們提供“老有所養、老有所養、老有所養”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