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調整提高民政定期定量補助救助標準方面,重度殘疾失業人員、老年司法傷殘人員等三類對象按照低保標準的1.3倍確定,由每人每月1615元調整為1730元,每月增加115元;散居歸僑、因公致殘知青等7類對象,在原救助標準基礎上按低保標準(7.26%)同步提高,每人每月增加額在150元至370元之間。
此外,自20265438年7月1日起,上海調整失業保險繳費標準,具體為:1至12月的繳費標準為1975元/月;13至24個月的繳費標準為1580元/月;延期繳費標準為1330元/月。
同時,從2021,1開始,上海調整2020年12之前因工致殘或死亡人員的工傷保險三項待遇標準。
具體來說,2020年6月5438+2月31之前發生工傷且傷殘等級由壹級降為四級的,傷殘津貼在2020年享受的標準基礎上進行調整:傷殘等級增加421元/月,傷殘等級增加386元/月,傷殘等級增加365元/月,傷殘等級增加336元/月。調整後的傷殘津貼最低標準為:壹級傷殘8292元/月,二級傷殘7737元/月,三級傷殘7268元/月,四級傷殘6804元/月。
從1年7月0日起,本市職工醫保進入2021醫保年度(從1年7月至2022年6月30日),職工醫保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由55萬元提高到57萬元,最高支付限額以上部分繼續按規定報銷。2021醫保年度,職工門急診自負標準和統籌基金起付標準不作調整,仍按2020醫保年度標準執行。
法律依據:上海7月起調整低保標準,本市低保標準由每人每月1.24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1.330元,每月增加90元,增幅為7.26%;最低生活保障家庭16周歲以下未成年人救助標準由每人每月1615元提高到1730元,每月增加1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