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麽是股指期權?
期權合約是指交易所制定的標準化合約,約定買方有權在未來某壹時間以特定價格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以股票指數為標的資產的期權稱為股票指數期權。股指期權自1983在芝加哥期權交易所誕生以來,經歷了30多年的高速發展期。目前,股指期權在全球衍生品市場中發揮著重要作用。作為全球金融市場不可或缺的對沖工具,股指期權在風險管理和金融創新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2.股指期權的基本功能是什麽?
股指期權在國際金融衍生品市場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股指期權的推出,有助於滿足投資者更加精細化的風險管理需求,提高整個市場的資產配置效率,降低經濟運行成本。
股指期權是投資者長期持倉的定心丸。與股指期貨相比,股指期權買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是分離的,這使得股指期權的買方在支付權利金後,避免了不利的市場走勢對其持倉組合的影響,同時也沒有放棄從整體組合中賺取利潤的可能性。正是由於期權便捷的“保險”功能,投資者可以在壹開始就將持倉的最大損失固定在較低的水平,從而使其敢於並安心長期持有股票,有利於投資者樹立長期投資的理念,改變股票市場頻繁交易和波段操作的短期行為,減少股票市場的過度波動,對股票市場的長期健康發展具有積極意義。
對於機構投資者,尤其是共同基金、社保基金、退休基金、保險基金等資產管理人來說,他們對現金支付有固定的需求,保持股票組合的價值穩定是極其重要的投資目標。通過購買股指期權,可以有效控制持倉的最大回撤,提高其產品風險調整後的收益水平。
此外,股指期權還有到期日、執行價格、看漲和看跌、買入或賣出等要素。這些要素可以以各種方式組合,構建具有不同風險特征的策略,以滿足不同的交易和投資需求。
3.股指期權和股指期貨有什麽區別?
股指期權和股指期貨是基本的場內衍生品,是有效的風險管理工具,具有壹定的杠桿作用。但兩者在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風險收益特征、保證金制度、合約數量等方面都有很大差異。
首先,期權買賣雙方權利義務不對等,而期貨買賣雙方權利義務對等。期貨的買賣雙方必須在到期日以結算價進行交割,不存在放棄交割的可能。與期貨不同,期權交易權。買方在支付專利費後獲得相應的權利,但不承擔履行義務;賣方在出售收取特許權使用費的權利時,應承擔履行合同的義務。
其次,期權和期貨的風險收益特征不同。期權的盈虧與標的資產的漲跌是非線性關系,兩者之間沒有固定的比例關系;期貨的盈虧和標的資產的漲跌有壹定的比例關系。
第三,期權和期貨的保證金制度不同。期權買方通過支付特許權使用費取得權利但不承擔履行義務,不需要支付定金;期權賣方收取版稅,承擔履約義務。為了保證期權合約的履行,他們需要支付保證金。期貨的買賣雙方都需要繳納保證金。最後,期權合約比期貨合約多。壹般來說,期貨每個合約月只有壹個合約;每個合約月份有很多行權價格不同的看漲和看跌期權合約,所以合約數量多。
4.股指期權和股指期貨都是股票現貨的風險管理工具。
股指期權和股指期貨都是基於現貨指數的金融衍生品。在海外成熟市場,股指期貨和股指期權相互配合、相互促進,形成了完整的現貨市場風險管理體系,對現貨市場的協調、持續、健康發展及其基本功能的發揮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在20世紀70年代和80年代,美國證券市場的監管機構證券交易委員會對期權市場對現貨市場的影響進行了大量細致的研究。結果表明,期權市場不僅對現貨市場的效率和穩定性沒有負面影響,而且對提高現貨市場的流動性和效率起到了積極的作用。美聯儲、財政部、證監會、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在1984發布的權威研究報告《期貨和期權交易對經濟的影響研究》指出,金融期貨和期權交易不會減少金融市場的資金總供給,其交易行為不會增加現貨市場價格的波動水平。金融期權市場確實可以發揮風險轉移、流動性增強等市場功能,有利於提高市場的經濟效率和真實資本的形成。從海外市場期權的理論研究和期權市場的運行來看,上市期權不會增加現貨市場的波動水平,期權產品提供了風險轉移功能。期權產品的推出增加了市場上可用的風險管理工具,增強了投資者的風險管理能力,在壹定程度上促進了現貨市場的流動性水平,對維持現貨市場價格的合理波動和市場運行效率具有積極影響。
無論從發展歷史來看,還是從各國的實踐來看,期權和期貨幾乎是並行產生的,兩者相輔相成,相互促進。它們是風險管理的兩大基石,共同構成了地板市場完整的風險管理體系。兩者的共存和結合,可以使風險厭惡者相互學習,滿足經濟主體多樣化、復雜化的風險厭惡需求。期權和期貨在風險管理中扮演不同的角色。期權相對於期貨有獨特的功能和作用,但不能代替期貨。期貨和期權密切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