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農合報銷範圍為:參保人員在統籌期間因病在定點醫院發生的符合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報銷範圍(即有效醫療費用)的醫療費、檢查費、化驗費、手術費、治療費、護理費。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支付設立起付標準和最高支付限額。醫院年度起付線以下的住院費用,由個人自付。在同壹個統籌期內達到起付標準的,兩次及以上住院發生的住院費用可累計報銷。超過起付標準的住院費用實行分段計算,累計報銷,每人每年有壹個累計報銷最高限額。
1.農村合作醫療報銷所需資料:
1.門診報銷資料:門診發票、合作醫療證歷(或病歷)。
2.住院報銷材料:住院發票、合作醫療證(或病歷)日歷、費用明細清單、出院小結等相關證明。
3、門診特殊疾病報銷資料:門診發票、特殊疾病合作醫療證歷。
4.特殊疾病辦理資料:特殊疾病門診治療建議書、合作醫療證日歷、病歷、相關化驗報告、照片。
2.農村合作醫療報銷流程:
參保戶向村(社區)合作醫療聯絡員提交報銷所需材料,經村(社區)合作醫療聯絡員審核後報鎮合作醫療聯絡員,由鎮合作醫療聯絡員送區農辦報銷。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指南;
1.醫院直接報銷:因病辦理住院手續時,向醫院開具新農合證明,直接參與報銷。
2.鎮新農合報銷:報銷材料由個人到新農合辦公室領取,鎮農醫辦報縣農醫辦報銷後,由鎮農醫辦打電話收取報銷費用。
3.所需材料:出院證明、正式發票、費用清單、戶口本、身份證、農村合作醫療證。4.異地住院,還需要準備:住院總結、首次住院病程記錄、出院記錄。區外住院,需要準備:入院記錄和出院記錄。
5.外傷住院需要準備:外傷證明和入院記錄。(外傷證明——當地村社出具並加蓋村委會公章的詳細證明)產婦住院:當地正常分娩住院需要:出生證明、準生證。
6.外地正常分娩需要:出生證、準生證、入院記錄、出院記錄。
7.剖腹產(本地或外地),所需材料:出生證明、出生醫學證明、入院記錄、出院記錄。
8.特殊門診的辦理:對壹年內從未住院的糖尿病、高血壓(ⅱ期及以上)、惡性腫瘤(放化療)、精神病、白血病、肝硬化、尿毒癥(門診透析)、系統性紅斑狼瘡、慢性風濕性心臟病、腦血管意外等特殊疾病患者,累計門診費用年底按比例補償(註:需在縣內定點醫療機構確診後在醫院填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四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按照國家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