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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的補貼政策

從65438+10月8日開始,新冠肺炎感染在中國正式實施。工作重點從“預防感染”轉向“保護健康,預防重大疾病”,從風險區域和人員控制轉向衛生服務和管理。

近日,多個省份公布了新冠肺炎實施“乙類管理”後,優化感染患者治療費用醫保的相關政策。

例如,6月8日,65438,黑龍江省醫療保障局、黑龍江省財政廳、黑龍江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關於優化新冠肺炎實施“乙類管理”後感染患者治療費用醫保有關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確:新冠肺炎感染患者在符合衛生健康部門制定的新冠肺炎感染診療方案的所有醫療機構(含非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按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支付,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給予補助 且所需資金由地方財政先行墊付,中央和省級財政給予補助,患者個人不承擔醫療費用。 其中,患者醫療費用個人負擔為中央財政負擔60%,省級財政負擔40%。該政策以患者入院時間為準,執行至2023年3月31日。

黑龍江上述通知還明確,統壹新冠肺炎感染門診治療,參保人員在醫保支付範圍內二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含縣級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與治療新冠肺炎感染相關的門急診費用,不設起付線和封頂線,報銷比例(含異地就醫)在全省範圍內為70%,先執行至2023年3月31日。在二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含縣內三級定點醫療機構)以外發生的新冠肺炎感染治療門診和急診費用,按照原醫療保險政策執行。

據介紹,65438年6月7日,自治區醫保局聯合下發了《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患者“乙類管理”後治療費用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規定了新冠肺炎患者的住院費用和急診費用保障。通知自65438+6月8日起執行,先執行至3月365438+。

內蒙古上述通知提出,繼續實施前期住院費用報銷政策:新冠肺炎患者在各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衛生部門制定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診療方案的住院費用,由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支付後,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給予補助,所需資金由地方財政先行墊付。同時,新冠肺炎感染和疑似癥狀參保患者,在基層醫療定點醫療機構和新冠肺炎治療相關的門急診費用,不設起付線和封頂線,報銷比例為70%。

65438年10月7日,根據國家醫保局、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疾控局聯合下發的《關於實施“乙類管”後優化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患者治療費用醫療保險政策的通知》精神,江蘇省決定優化7個方面的醫療保險政策,相關政策自新型冠狀病毒實施“乙類管”之日起執行。

江蘇優化政策實施後,原來只保障定點錄取的醫療機構擴大到所有醫療機構。只要患者在醫療機構的住院醫療費用符合新冠肺炎感染診療方案,按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支付,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給予補助,實行全面保障。該政策以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患者入院時間為準,執行至2023年3月31日。

江蘇也明確,醫保將對農村、城市社區等基層醫療機構(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給予更多支持,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和疑似癥狀患者在基層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的門診和急診費用給予特殊保障。參保患者在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與治療新冠肺炎感染相關的門急診費用,醫保基金支付不設起付線和報銷限額,報銷比例不低於75%。此項特保政策提前執行至2023年3月31日。參保患者在其他醫療機構進行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治療的門診和急診費用,按照其他現行門診保障政策執行。

6月7日,65438,貴州省也發布了《關於新冠肺炎實行“乙類管理”後患者治療費用醫療保障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確,參保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患者在全省所有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衛生部門制定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診療方案的住院費用,由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支付。,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補貼。非參保患者的醫療費用由財政承擔。該政策以患者入院時間為準,執行至2023年3月31日。

貴州明確,醫保將對農村、城市社區等基層醫療機構(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給予更多支持,對省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和疑似癥狀患者在基層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參保的門診和急診費用給予專項支持。不設起付線和封頂線,政策範圍內報銷比例為70%。

65438年10月7日,湖北省醫保局、湖北省財政廳、湖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聯合發布《關於實施“乙類管理”後優化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患者治療費用醫療保險相關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在基層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治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相關的門急診費用不設起付線、不設封頂線,報銷比例為70%,先執行至2023年3月31日。

湖北《通知》明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患者在符合衛生部門制定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診療方案的所有醫療機構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按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支付,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給予補助,所需資金由市縣財政先行墊付,中央和省級財政給予補助。其中,中央財政補助實際支出的60%,地方按照省鄉村振興重點縣6:4、壹般縣5:5的比例分擔。該政策以患者入院時間為準,執行至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