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備基金的管理
1.配額管理
限額管理是指根據資金使用部門的實際需要核定準備金限額,並按限額發放現金的管理方式。備用金按照規定的支出範圍使用後,資金使用部門根據有關支出憑證向財務會計部門報銷,財務會計部門全額支付現金,保持備用金與定額相符。壹般情況下,用於支出的備用金實行限額管理;用於銷售的零用現金應根據營業櫃臺組批準的限額進行現金發放。每個櫃臺組始終可以保留來自銷售付款的已批準的更改,並且不存在費用和報銷問題。
2.無配額管理
無定額管理是指資金使用部門根據實際需要向財務會計部門收取資金的管理方式。在憑相關支出憑證向會計部門申請報銷時,應作為沖減準備金處理,直至用完。備用金需要補充的,應當分別辦理撥款和征用手續。用於農副產品收購的儲備資金,在集中收購的旺季壹般采用非定額管理,在淡季零星收購時采用定額管理,發貨為輔。
總之,無論采取何種管理方式,都要建立健全備用金的領用、保管和報銷手續制度,指定專人負責備用金管理。管理人員變動時,必須辦理交接手續,明確經濟責任。
備用金的核算可以在“其他應收款”科目進行,也可以單獨設置“備用金”科目。這是壹個資產賬戶。借方記錄增加,貸方記錄減少。余額代表存貨中的零用現金金額,根據收款單位或個人設置的細分賬戶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