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看房:買方看房選房,雙方商談價格、付款方式、交房日期等事宜。
2.查檔案:買賣雙方持房產證原件或抵押合同原價去石國部門查檔案。
3.簽合同。
4.賣方辦理擔保:賣方與擔保公司到公證處辦理公證,賣方委托擔保公司辦理相關事務。
5.資金監管和貸款申請。
6.贖回:買方向擔保公司支付擔保費後,擔保公司向原貸款銀行申請止贖。
7.房屋過戶:買受人與擔保公司到房地產產權登記中心三樓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提交房屋過戶申請,擔保公司收到回執需要5個工作日。
8.房產證過戶:買受人與擔保公司在領證窗口簽訂收款付款房產證,擔保公司拿出新的房產證在當地房地產產權登記中心向抵押銀行辦理抵押登記,銀行向出賣人支付首付款。新房產證抵押登記後,銀行在扣除抵押貸款後給賣方貸款,大約需要10個工作日。
9.交房:買賣雙方辦理房屋交付,水電氣過戶,買方拿到鑰匙。
二手房過戶註意事項
1.核實產權是否清晰,賣方必須是房屋所有人,查看產權證和產權人身份證即可核實。只有做到這壹點,才能防止無效買賣合同或合同欺詐的發生,否則,糾紛在所難免。
2.要盡量把房款的支付放在產權過戶之後,或者以代管的方式辦理房款的支付,降低風險。第壹買受人和第二買受人必須到政府指定的房地產交易場所辦理產權過戶,不按國家規定繳納各種交易費用,取得政府頒發的產權證。買賣雙方最好壹手交錢,壹手交房。
3.壹定要查看公共維修基金、物業費等其他費用的繳納結算情況,以及辦理過戶等相關手續,以確定是否對以後的生活有影響。
4.為了明確過戶涉及的稅費和購房者人數,購房者要確定過戶後房產證上登記的權屬,避免出現簽約後家庭和成員發生變化再考慮變更或增減房屋權屬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