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農”問題指的是農業、農村和農民。
“三農”問題的相關政策;
1,加大農業稅減免改革力度。2004年,全縣平均農業稅稅率由7%下降到4%,下降了3個百分點。在降低農業稅稅率的同時,農業稅附加也將同比例降低。
2、對種糧農民的直接補貼。堅持優先向糧食主產區和種糧多、產量高的農民傾斜的原則。2004年,按照國家規定的籌資比例,從糧食風險基金中安排541.3萬元,直接補貼全縣種植小麥、玉米的農戶。縣政府成立了由縣長張野任組長,財政、發展計劃、農業、物價、糧食、農發行等部門參加的糧食直補領導小組。5月底前要全部發放到種糧農民手中,6月15公布補貼結果。
3、對購置和更新大型農業機械和工具給予補貼。嚴格執行國家、省、市補貼政策,確保補貼資金落實到購房者手中。同時,縣裏安排壹定的財政資金補貼農民購買。
4.增加良種補貼。縣財政用縣長預備費50萬元建設20個糧食生產示範村,鼓勵土地向種糧戶集中。同時,積極爭取上級相關項目資金。進壹步加強種子市場管理,加強種子市場監督檢查,嚴格控制種子價格,積極開展上門服務,確保農民用得放心。
5.穩定農業生產資料價格。認真落實支持化肥生產的稅收和價格優惠政策,繼續對化肥生產企業實行優惠電價政策。化肥等農業生產資料出廠價格繼續由政府確定,企業出廠價格上浮不超過出廠價格的10%。物價局要加強對化肥出廠價格、購銷差率和批發零售差率的監督管理,嚴格控制流通環節價格上漲,降低化肥最終零售價格,真正讓利於民。農業、工商、質檢部門要嚴厲查處擾亂市場的違法行為,切實保護農民利益。
6、認真執行國家和省的減稅和物價調控政策。在稅收、投融資、資源利用和人才政策等方面支持農村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除國家另有規定外,合法的農村流動小商小販免征工商登記和相關稅費。進壹步完善涉農價格和收費公示制度。對能給農民帶來實惠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無論何種所有制形式,都要在財稅、金融等方面給予同等支持。
意義:中國是農業大國,中國的革命本質上是農民革命。農民壹直占中國人口的大多數,他們的生活狀況關系到中國的社會穩定。在現在的生產建設時代,農業也是工業和服務業的基礎和支柱。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難點和重點是“三農”。當前,農業農村發展仍處於艱難爬坡階段。農村基礎設施薄弱、公共服務不足、農民增收困難的問題依然突出。農業和農村仍然是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最薄弱環節。現階段,只有實施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才能有效優化經濟結構,實現協調可持續發展,使廣大人民群眾享受到經濟社會發展的成果,如期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現代化的宏偉目標。因此,取消農業稅不僅是為了農業農村的發展和農民的富裕,也關系到國家的長治久安和民族的偉大復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