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不是義務捐助,本身就是她應該得到金錢。這個內容為莊羽在新浪微博上,曬出中國華文教育基金會關於設立?反剽竊基金?事的復函,原則上同意。同時曬出收款46萬元收據,無疑標誌著反剽竊基金會正式成立。而郭敬明回應此事,將會給這個基金會匯款300萬元。
其實這個基金會成立,可以說壹波三折,而它的成立,更是對中國編劇著作權的壹種尊重。這個基金會的成立,有利於保護著作者的合法權益,並且致力於文化事業繁榮。早先莊羽和郭敬明陷入糾紛,原因就是在於郭敬明作品《夢裏花落知多少》,其中有些內容涉嫌抄襲莊羽的《圈裏圈外》。為了還自己壹個公道,莊羽將郭敬明起訴法院,2006年5月22日,這個事情告壹段落。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認定郭敬明所著《夢裏花落知多少》對莊羽的《圈裏圈外》整體上構成抄襲,判決其向莊羽賠償經濟損失20萬元,停止出售《夢裏花落知多少》這部書。?
不過郭敬明不認可這個判決,法院判決以後,壹直沒有履行。直到2020年底,事件才迎來大反轉,之前壹直不肯道歉的郭敬明,首次在微博上承認自己錯誤,並且對當事人表達自己歉意。如今郭敬明積極回應這個基金會,並且將會捐助300萬元。無疑是壹個積極信號,有人懷疑其為義務捐助嗎,其實這個大可不必。早先利用別人內容來賺錢,可以說沒少賺錢,已經侵犯了當事人利益。現在這麽多,就是亡羊補牢,談不上義務捐助。
這也在提醒我們,壹定要註意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特別是作為作家,千萬不要重蹈覆轍,要寫出實實在在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