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校企合作利益平衡機制形式
介紹
在《校企合作的發展方向》壹文中,日本經濟產業研究所將校企合作定義為“通過屬於不同領域的兩個參與者的相互作用所產生的協同效應,提高大學和產業的潛力的過程。”當前,校企合作是我國高職院校謀求自身發展,實現與市場接軌,為企業培養生產、建設、管理、服務第壹線的高素質技能型人才的重要舉措。其初衷是將學生在校所學與企業實踐有機結合,使學校與企業的人力資源、設備、技術優勢互補、資源共享,從而有效提高教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提高技能型人才的質量。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明確指出,高等職業教育要以提高質量為重點。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推進教育教學改革。實行工學結合、校企合作、頂崗實習的人才培養模式。校企合作在高等職業教育中被提升到了重要的位置。隨著社會的發展,對技能型人才的需求越來越大。能否實現有效的校企合作,對高職院校的教育教學質量和企業的良性發展至關重要。然而,在當前環境下,高職院校校企合作深度發展困難重重,主要原因是校企雙方利益失衡,校企合作僅停留在表面和形式上,沒有形成辦學體制和機制。因此,分析校企合作利益失衡的表現,並采取必要措施構建利益均衡機制,是壹個重要的現實命題。
1利益失衡的表現
1.1合作模式的單壹,沒有形成有效的機制。
高職院校校企合作模式單壹,沒有內外雙贏。模式是內部因素之間關系的外在表現,由內而外,由系統內部因素決定,同時受外部條件影響。因此,高職院校在校企合作理念指導下建立或重構辦學模式時,應根據學校自身的條件和潛力重構辦學模式,而不是為了形成某種模式而機械照搬。近年來,在國家的大力鼓勵和推動下,由於教育教學評估和示範(骨幹)院校等指標的需要,各高職院校在辦學模式上進行了大刀闊斧的改革。認為聘請幾個企業技術專家或者派學生去企業實習,建立壹個產學研結合的校企合作模式,結果往往是學生苦,學校累,企業不願意。“其中,企業追求物質效益和經濟效益,產生了應付現象和短期行為。為了解決學生實習和就業問題,學校出現了急功近利和形式主義。“1雖然高職院校意識到培養符合市場需求人才的重要性,但受我國長期以來“學術至上”的傳統教育觀念影響,高職院校在人才培養過程中重視理論知識,忽視實踐技能,人才培養與市場需求脫節的現象依然嚴重。再加上客觀因素的制約,高職院校與企業的合作方式單壹,難以形成有效的機制,使得有效的合作難以實現。
1.2企業利益不明顯,缺乏合作動力。
所謂“校企合作”,應該是學校和企業之間互利共贏的合作關系。我國校企合作最大的困難是企業沒有積極性和主動性。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的主要任務是生產符合市場需求的產品,以追求利潤最大化。至於與高校合作培養人才,並不是企業的直接目標。企業與職業院校合作培養人才的動力來自於企業自身發展和在市場競爭中取勝的需要。只有在這種需求的強烈驅動下,企業才會考慮與高職院校合作,方便輸送和生產壹線急需的高素質技能型人才。目前我國職業教育大力推行“校企合作”,但很多時候是學校的壹廂情願,企業卻缺乏合作的動力和欲望。企業無意參與或不參與職業教育,積極性不高。壹方面,企業為學校提供培訓和實習機會,大部分不僅不能為企業創造利潤,有時還會幹擾企業正常的生產秩序;企業每天忙於追求利潤,無暇關心學校專業的設置和教學計劃的修訂;另壹方面,職業教育培養的學生面對的是全社會、全行業甚至企業本身的競爭對手,人才的競爭抑制了他們的參與熱情。有的企業根本不想參與校企合作,或者參與校企合作卻不讓學生接觸企業的核心技術。從企業提供的實習崗位來看,大多屬於技術含量較低的“勞動型”崗位,甚至學生的實習崗位與所學專業完全脫節,實習很難達到預定的培養專業技能的目標。很多校企合作都是通過行業關系和人脈關系的短期合作,甚至有相當壹部分校企合作只停留在協議上。長期穩定的戰略性校企合作項目亟待開發。
2實現平衡的思路和對策
2.1統壹領導,發揮政府的主導和協調作用。
2005年《國務院關於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指出:“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職業教育發展規劃、資源配置、條件保障和政策措施的統籌管理,為職業教育提供有力的公共服務和良好的發展環境。”政府要加強立法,從法律層面規範校企合作,從政策層面充分實現雙方利益最大化,從而調動雙方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政府應該成為企業和職業學校之間的橋梁,以確保他們培養目標的壹致性。比如德國的職業學校,文化部下屬的教研機構根據企業提出的要求向文化部提出建議,國家文化部根據建議制定專業教學計劃,然後學校根據專業教學計劃進行教學;為提高高校有效實現校企合作的使命感和責任感,需要細化合作指標並進行評價,使評價結果與高校發展有效對接;政府應從為社會培養人才的角度,督促企業強化社會責任,重視校企合作。政府通過相關立法加強對校企合作的幹預,在政策上建立激勵機制,如出臺免稅政策,鼓勵行業企業深度參與高職教育過程,形成互動共贏的校企合作機制,並給予資金支持。政府要明確自己的角色,可以制定壹系列政策法規,設立各種“基金”,進行輿論宣傳,組織實施校企合作計劃,提供促進校企合作培養人才的政策和技術咨詢。如果企業和學校聯合培養人才,政府可以出臺適當的優惠政策。企業根據自身需求對學生進行強化培訓,使培養出來的學生熟悉企業情況,能很快適應崗位。充分發揮政府在校企合作中的主導作用,政府可以建立專門的“校企合作教育基金”,舉辦產學研對接大會,有效鼓勵和幫助高校探索校企合作人才培養模式。比如安徽省就在這方面進行了積極有效的探索。安徽省每年都舉辦產學研對接大會,充分實現校企合作,促進合作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