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金融體系
1.這裏的金融體系是整體金融的概念。從機構上看,包括銀行、信托、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從市場來看,它包括信貸市場、債券市場、股票市場、保險市場和中間業務市場。從公式看,社會融資規模=人民幣貸款+外幣貸款+委托貸款+信托貸款+未貼現銀行承兌匯票+企業債券+非金融企業境內股票+投資性房地產+其他。社會融資規模由四部分九個指標組成:壹是金融機構表內業務,包括人民幣和外幣貸款;二是金融機構表外業務,包括委托貸款、信托貸款和未貼現的銀行承兌匯票;三是直接融資,包括非金融企業的境內股票和企業債券;第四,其他項目,包括投資性房地產和其他。央行表示,社會融資規模數據是在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和央行數據基礎上進行的更全面的測算,每季度發布壹次。
2.社會融資規模(也稱社會融資總量或社會融資總規模)是指壹定時期內實體經濟從金融體系獲得的資金總量。
3.社會融資總量是金融業每年對實體經濟的新增融資總量,既包括銀行體系的間接融資,也包括資本市場的債券和股票的直接融資。
二。財務規模
1.社會融資規模的內涵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壹是金融機構通過資金運用,即金融機構資產的綜合運用,向實體經濟提供壹切金融支持,主要包括人民幣貸款、外幣貸款、信托貸款、委托貸款、金融機構持有的企業債券、非金融企業股票、保險公司賠款、投資性房地產等。二是實體經濟利用標準化金融工具,在正規金融市場上,通過金融機構的服務獲得的直接融資,主要包括銀行承兌匯票、非金融企業股票融資和企業債券凈發行。三是其他融資,主要包括小額貸款公司貸款、貸款公司貸款、產業基金投資等。
2.社會融資規模反映的是我國實體經濟從國內金融機構獲得的融資總量,而外匯和外商直接投資屬於外部資本流動,不應統計在內。
3.社會融資規模是綜合反映金融與經濟關系以及金融對實體經濟支持程度的總量指標。社會融資規模是指壹定時期內(月度、季度或年度)實體經濟從金融體系獲得的資金總量,是壹個增量概念。這裏的金融體系是整體金融的概念,從制度角度包括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從市場來看,它包括信貸市場、債券市場、股票市場、保險市場和中間業務市場。具體來看,社會融資規模主要包括人民幣貸款、外幣貸款、委托貸款、信托貸款、未貼現銀行承兌匯票、企業債券、非金融企業境內股票融資、保險公司賠付、投資性房地產及其他金融工具融資。隨著中國金融市場的發展和金融創新的深入,實體經濟也將增加新的融資渠道,如私募股權基金和對沖基金。未來條件成熟時,可納入社會融資規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