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土資源經濟研究所,河北三河,101149)
石煤自燃引發的地質災害治理是我國乃至世界礦山環境治理的壹大難題。浙江省塔山石煤礦自燃地質災害治理是國土資源部2002年礦山環境治理工作的重點項目。塔山礦成功治理石煤自燃,是我國地質災害治理史上的重要成果和成功範例。本文旨在讓更多的人了解和認識塔山石煤自燃災害的形成、治理過程和治理結果,為今後我國礦山環境治理提供相關參考和建議。
關鍵詞石煤自燃環境控制
1“火焰山”的由來
提起浙江臨安,人們會聯想到青山綠水的江南風光,說那裏有讓人難以降服的“火焰山”,更是不可思議。這座“火焰山”就是位於浙江省臨安、富陽、桐廬三縣交界處的塔山石煤礦。這座山海拔只有540多米,占地近200公頃。從外面看,它只是壹座普通的小山。但是下山的時候會看到到處都是煙,刺鼻的硫磺味撲面而來。算起來,這座山斷斷續續燃燒了20年,真是名副其實的“火焰山”。
火焰山曾是壹座寶山,含硫量全省最高,盛產石煤。這些石煤可以用來取暖、做飯、燒石灰、制磚等。,而且是上天賜給當地農民的壹座“寶山”。20世紀70年代初,臨安縣建立了“海龍煤礦”,大規模開發了這座山的石煤資源。1982因操作不規範造成石煤自燃,自燃點位於190中段巷道。由於自燃點範圍小,當時采用“密閉法”滅火。隨著對石煤需求的增加,壹年後礦山恢復生產,石煤二次自燃爆發並逐漸蔓延。隨後巷道冒頂的空氣湧入山體縱橫交錯的巷道,火勢更加兇猛。由於石煤長期燃燒,礦井坍塌,至今已形成壹條長540m,寬20 ~ 80 m的自燃帶。
2“火焰山”災難
石煤自燃造成了嚴重的局部環境問題。
2.1空氣汙染嚴重。
煙塵中含有大量有毒物質,嚴重汙染了周圍的空氣。礦區周圍的居民經常感到頭痛、惡心甚至嘔吐,健康受到嚴重威脅。
2.2植被無法存活,水土流失嚴重。
炎熱的山地環境導致原本農民種植的大面積植被和經濟作物被烤死,形成了光禿禿的山地。因為沒有植被,山體表面變得更加疏松,水土流失越來越嚴重。
2.3水資源被破壞,農田歉收危及村民。
礦區的雨水和地表水含有大量的硫,形成酸性汙水。酸性汙水從山上傾瀉而下,周圍的土壤、地表水、地下水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汙染。礦區附近被汙染的飲用水導致許多人腹瀉和腸胃疾病。近100畝農田被汙染後,20年沒有糧食收成。
2.4石煤滑落自燃,危及人民生命安全。
長期自燃導致山表面巖層松散,加之風化作用,自燃石煤層從山上滑下,直接危及山下作業人員和公路行人的生命安全。1999處,燃燒的石煤突然滾下,造成2名煤礦工人死亡,1人當場燒傷。
3治理“火焰山”
塔山石煤礦區生態環境汙染問題已經引起國土資源部、省政府和市政府的高度重視。2000年,塔山礦區生態環境治理工程被列入國家礦山生態環境治理示範工程。2002年6月5438+10月,國土資源部下達了《浙江省臨安市塔山石煤礦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程任務書》,明確了礦山環境治理任務:全面摸清礦區石煤自燃範圍;實施滅火方案,徹底控制火勢,撲滅自燃;采取措施控制礦區地表水汙染,恢復礦區生態環境。2002年,國土資源部下達了礦山環境治理專項資金分配方案,總投資1萬元。同時,當地政府積極配合,從礦產資源補償費中撥付專項資金50萬元,* * *承擔起礦山環境治理的重任。浙江省國土資源廳接到任務書後,精心組織項目實施,委托浙江省地質礦產院承擔項目設計和建設。經過壹個半月的現場勘查和自燃狀況調查,基本摸清了礦區地形地質環境背景、開采口分布和出入條件、石煤自燃面積分布範圍、自燃點規模和深度、露天開采邊坡穩定性、地表水和土壤汙染範圍,並制定了治理工程具體實施方案。見表1。
表1處理工程和手段
4“火焰山”煥然壹新
2004年6月,治理工程竣工。經過兩年多的治理,塔山石煤礦區五個自然區的石煤自燃已基本得到控制,過去因石煤自燃產生的毒煙已不再出現。自燃區陡坡改造為三級緩坡,消除了邊坡坍塌的地質隱患,確保了公路車輛和行人的安全。礦區空氣汙染明顯改善,達到正常標準。經過治理,水體達到了國家壹級標準,解決了150畝水田的灌溉用水,使礦區周邊5000多畝綠林、經濟林不再受到硫的危害,曾經消失的水草、魚蝦重新回到溪流中。面對這壹可喜的成果,地質專家給予了很高的評價。他們預言,再過兩年,青山綠水的江南風光將在這裏重現。
對塔山石煤礦環境恢復與治理的再認識
5.1積極而深遠的社會影響
塔山石煤自燃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效果充分體現了我國“人口、資源、環境”的基本國策,得到了當地政府和人民的支持和擁護。塔山石煤自燃地質環境治理,消除了當地村民長期遭受的石煤自燃汙染。村民們非常欣賞黨和政府為人民著想的行為,並在礦區立碑紀念。近期,該項目成為“生態浙江”建設的亮點,各大新聞媒體紛紛報道,產生了深遠的社會影響和良好的社會效果。
5.2走“中央、地方、企業* * *共治”之路
由於歷史遺留的環境欠賬太多,加上礦山環境治理工程規模大、復雜,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目前,我國礦山環境治理專項資金有限,缺口較大,給礦山環境治理發展帶來很大困難。礦山環境治理不僅需要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積極配合,也需要礦山企業的積極配合,走“以礦治礦”之路,解決資金落實問題。礦山環境治理工程是壹項長期任務,治理成果也需要監督和維護,不能壹蹴而就。防止塔山石煤自燃復發是壹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需要地方政府做好監督管理工作。
5.3加強礦山環境治理項目的監督管理
由於礦山環境治理項目是國家近幾年發展起來的項目,很多項目管理和操作規範、規程和標準還沒有建立起來。因此,加強礦山環境治理項目的監督管理,對於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保證項目實施進度和質量至關重要。在項目實施過程中,要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嚴格按照批準的項目規劃、設計和預算進行建設,積極推行項目公告制、招投標制、項目監理制和目標責任制,加大項目預算的執行和檢查力度,按照事前審查、事中監督、事後檢查的要求,建立健全具體的財務管理和監督檢查制度。對混凝土施工中出現的新問題,應建立嚴格的報告和審批機制,防止隱瞞和虛報,確保工程質量和進度。
5.4做好專項資金項目管理的規範化研究。
建議建立案例分析系統,對新啟動的專項基金項目進行跟蹤。不斷完善項目工程設計和設計預算的規範化管理,防止使用國家專項資金,夯實國家專項資金規範化管理基礎。建議建立地方配套資金監管機制研究,要求地方政府管理部門在專項資金項目申報過程中,建立地方配套資金的執行和管理制度,促進地方配套資金到位,防止國家資金被挪用,確保國家投資綜合效益的最大化實現;建立項目實施調查評估制度,促進地方和國家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