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提取 住房公積金 申請條件: 1、城鎮職工個人與所在單位必須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滿壹年。 2、借款人 購買商品房 的,必須有不少於總房價30%以上的自籌資金作為房屋首付款。 3、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雙方都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只允許壹方申請 住房公積金貸款 。 5、壹個家庭同壹時間只能申請壹次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壹處住房。 6、貸款人須有本省(市)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7、同意用所購住房做抵押。二、 提取住房公積金 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如有)的有效身份證明、戶口簿(第二代身份證需要復印背面頁,戶口簿應復印扉頁、戶主頁、借款人及配偶頁)。 2、婚姻證明:未婚的由 戶口所在地 婚姻登記處 開具單身證明;離婚的提供離婚證明及未再婚證明(離婚證、 法院判決書 或裁定書,未再婚證明由戶口所在地婚姻登記處開具);已婚的提供結婚證。 3、借款人與售房單位簽訂的購房合同原件。 4、借款人本人及其配偶(已婚的)***同填寫的借款申請表、單位開具的繳存住房公積金證明、工資收入證明、借款人銀行卡最近壹年的流水。 5、借款人先行交付給售房單位的不低於協議規定的首付款收據。
法律客觀:《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支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