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險:即人壽保險,是以人的生死為保險對象的保險。是被保險人在保險責任期內生存或死亡,保險人按合同約定給付保險金的保險。
目錄
概念
購買人壽保險的五個理由。
1.老有所養的可靠保障。2.病殘時強保障。3.節約美德的培養。4.更多的發展機會和自由。5.盡全力保護妳的家人。
誰需要保險?
購買壽險要註意的五個條款。
如何估算人壽保險的保險金額
購買人壽保險的五個理由。
1.老有所養的可靠保障。2.病殘時強保障。3.節約美德的培養。4.更多的發展機會和自由。5.盡全力保護妳的家人。
誰需要保險?
購買壽險要註意的五個條款。
如何估算壽險的保額?
擴展編輯這壹段的概念
按業務範圍劃分,人身保險包括終身壽險、身故險和養老保障。根據保障期限,人壽保險可分為定期壽險和終身壽險。近年來流行的萬能險也是終身壽險的壹種。根據投保人群的定義,壽險可分為優選型壽險和非優選型壽險,並根據被保險人是否吸煙等因素進行定義。2011年,國內壽險市場誕生了首款優選型壽險——精挑細選。編輯本段中購買人壽保險的五個理由。
1,老年生活的可靠保障
人到老年退休,沒有正常收入,但還是要消費。如果沒有足夠的老人生活費,老了還得繼續努力,靠勞動掙壹分。但是,人這壹輩子最難賺的錢,就是暮年的惡業錢。如果妳就這樣度過余生,那真的很悲劇。更有甚者,到了老年,即使願意工作,也往往不能或者不能接受。所以大家壹定要提前規劃好自己的養老支出,在年輕的時候購買壽險,為自己的晚年生活提供保障。
2.病殘時的有力保障
意外的疾病和殘疾會吞噬勞動力,減少或剝奪收入,但不會減少支出。購買人壽保險可以在被保險人生病或殘疾時為其提供經濟保障。隨著現代醫療水平的發展,許多過去無法治愈的疾病都可以治愈。比如尿毒癥可以通過透析維持,通過換腎徹底治愈;血液癌癥可以通過註射新的骨髓來治愈。但這些疾病的治療需要昂貴的醫療費用,只要有足夠的醫療費用,患者是可以保命的。但是很多患者和家屬即使破產負債也籌不到足夠的錢,最後不得不放棄治療。壹個人因為沒有足夠的醫療費用而不得不放棄生命,這才是真正的悲劇。人壽保險可以幫助我們避免這樣的悲劇。
3.節約美德的培養
儲蓄不僅是準備的手段,也是積累的手段。作為壹種準備手段,它的作用是未雨綢繆。作為壹種積累手段,就是有目的地存錢,以便將來實現壹些昂貴的消費。兩者都是現代人的實際需求,所以適當節約是壹種美德,是為以後的幸福生活做準備。但有些人總是很難主動自覺地儲蓄,人壽保險可以說是壹種半強迫的儲蓄方式,促使人們養成儲蓄的美德。
4.更多的發展機會和自由。
人的需求是分層次的,安全需求是基本需求。很多人害怕為了所謂的“安全”去把握更好更有挑戰性的發展機會。而壽險保障的是人的生活穩定基金,可以讓他們更有安全感,充分把握每壹個施展才華的機會。
5.盡妳的責任保護妳的家人。
作為家庭的壹員,尤其是壹家之主,有責任保護家庭。在有生之年,他絕不希望自己的家庭處於居無定所、生活無保障的困境。事實上,他不會允許任何不幸侵襲他的家庭。這在他實力強,有賺錢能力的時候,或許是可能的。然而,壹旦最嚴重的不幸降臨到他身上,即使他有三頭六臂,也無法避免悲劇的發生。作為壹家之主,妳永遠不應該只關心現在的舒適,而對未來漠不關心。他要時刻想著,如果有壹天他出事了,他的家人會遭遇什麽不幸。那時候他能為家裏做的,就是在年輕的時候給家人上保險,幫助他們度過難關。人壽保險確實可以幫助我們做到這壹點。編輯這壹段誰需要買保險?
1,我有壹個家庭需要我來養,我身邊近期和未來壹段時間都沒有足夠的錢來抵禦意外、疾病和死亡,以防萬壹。2.現在想把壹部分錢投入到風險更高收益更高的項目中。我會拿出壹小部分錢買保險,抵消壹些突發疾病和意外的風險。3.我沒有理財的能力。手裏的錢無法增值,也不想為此煩惱。4.我需要使用強制儲蓄來保護我的養老金。錢在我手裏會很容易花光,我也留不住。5.當然也可能有很多其他原因,比如避稅,對家人的心理安慰等等。如2003年的保險大事記中,有壹篇文章“泰康人壽南京分公司為某客戶承保“千裏馬兩全保障(分紅型)B款”,保額654.38+00萬元,客戶繳納的保費高達955萬元。這應該是典型的避稅做法,右編輯這壹段購買人壽保險應註意的五個條款。
人壽保險比較特殊,其保障對象是人體和生命,而且期限長,合同復雜。被保險人應註意壽險合同中的壹些特殊條款,這些條款壹般適用於所有的壽險產品,尤其是以下五個條款:壹是寬限期條款。在分期付款的人身保險中,如果被保險人沒有按時支付第二期及以後各期的保險費(如果被保險人沒有支付第壹期的保險費,人身保險合同壹般不會生效),保險合同在寬限期內(壹般為30天或60天)仍然有效。如果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仍會負責,但會從保險費中扣除所欠保險費。寬限期結束後投保人仍未支付保險費,且無其他約定的,自寬限期結束的次日起,保險合同無效。第二是復職條款。如果保單所有人在寬限期屆滿時未支付保險費,且保險合同中沒有其他約定,則保單失效,被中止。但是,中止保單不同於終止保單,被中止的保單在壹定期限內仍然可以申請復效。第三是誤報年齡條款。它是指在簽訂合同時發現被保險人的真實年齡被錯報,並據此在保單中記載該錯報,允許投保人更正,甚至在保險事故發生後,允許保險人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的壹種合同約定。四是受益人條款。被保險人或投保人可以指定壹人或多人作為身故保險金的受益人。如果有幾個受益人,可以確定受益順序和份額;未確定受益份額的,受益人按照等額份額享有受益權。如果沒有指定受益人,保險金可以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進行分配。五是自殺條款。在有死亡責任的人身保險合同中,被保險人的自殺死亡是保險合同生效後壹定期間(壹般為壹兩年)內的專屬責任,保險人不支付保險費,只返還部分已支付的保險費;保險合同生效壹定期間後,被保險人自殺死亡,保險人承擔保險責任,按照約定的保險金額給付保險金。在本段中編輯如何估算人壽保險的保險金額。
第壹步,計算“人生價值”。“生命價值法則”是根據壹個人的生命價值來考慮應該購買多少保險。這個規律可以分為三步:估算被保險人未來的年平均收入;確定退休年齡;年收入扣除各種稅、保費、生活費等費用後剩余的錢。以此計算,可以得出被保險人的終身價值。第二步,考慮家庭需求。計算完人生價值後,還要考慮家庭需求。這壹規定考慮到了發生事故時,可以保證近親的生活準備金總額。計算方法是生活費、教育費、撫養費、對外負債、喪葬費等。從現有資產中扣除,不足部分用作保險金額的粗略估計基礎。需要註意的是,如果被保險人能夠從自己購買的壽險和企業獲得壹定的保險保障,這些保障在最終確定保額時要適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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