碭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責
(壹)貫徹執行國家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及法律法規,制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發展規劃、計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進行監督檢查。
(二)制定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落實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壹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擬訂統籌城鄉就業發展的規劃和管理意見,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實施就業援助制度和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和實施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制度;綜合管理技工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組織實施國家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和職業技能鑒定政策;牽頭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高技能人才和農村實用人才培養激勵意見。
(四)統籌建立覆蓋全縣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落實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的有關政策,執行全國統壹的社會保險關系續保辦法和基本養老金統籌辦法,落實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會同有關部門落實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的有關制度,編制全縣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五)負責全縣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 *預警和信息引導,制定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控,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平衡。
(六)負責管理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津貼(補貼)、福利工作,落實機關、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福利和退休的有關政策,建立機關、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
(七)組織實施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參與人才管理,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相關政策,牽頭推進職稱制度改革,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員的選拔和培養。
(八)會同有關部門落實軍隊轉業幹部相關政策和安置計劃,協助市復員辦做好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落實部分企業解決困難、穩定軍隊轉業幹部的相關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的管理和服務。
(九)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的綜合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相關人員調配意見和特殊人員安置辦法,實施國家榮譽制度,制定和實施政府獎勵制度。
(十)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本縣農民工工作的綜合治理意見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壹)落實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相關制度措施和勞動關系相關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職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相關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依法查處相關重大案件,協調處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相關信訪事項。
(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地址:碭山縣政務新區6樓
郵政編碼:235300
電話:0557-8095280
QQ:346044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