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買的補充醫療保險是在醫保報銀大畢銷後,在醫保範圍內社保沒有報銷的部分再考慮從補充醫療中報銷的。
補充醫療保險是相對於基本醫療保險而言的,包括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商業醫療保險、社會互助和社區醫療保險等多種形式,是基本醫療保險的有力補充,也是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範圍內(不含起付標準以下部分)及大額醫療費用互助資金支付範圍內(不含門診1300元以下部分)由個人按比例負擔的醫療費,由退休人員統壹補充醫療保險報銷仿拿50%,也就是說,退休人員醫療費用負擔可通過統壹補充保險又解決了壹半。
建立了統壹補充醫療保險後,70歲以下退休人員門診報銷提高到85%,個人負擔15%;70歲以上退休人員,門診費報銷90%,個人負擔 10%.以3級醫院為例,3萬以下的住院費,報銷95。5%,個人負擔4。5%,3萬至4萬,報銷97%,自負3%;4萬至7萬,報銷98。5%,自負 1。5%;超過7萬的住院費可報銷85%,個人負擔15%,封頂17萬。門診1300元以下的費用已經提前打入了職工醫療保險個人帳戶,因此不在補充醫療報銷範圍內。
企業的補充醫療險是用人單位自願為員工買的壹款福利保險,壹般個人是不能購買的。企業補充醫療保險是與社保中的醫保相互補充的。具體的保障額度是根據單位自己的情況進行選擇來確定的。壹旦發生醫療費鋒芹用,需要到正規的公立醫院去看病,而且因看病產生的收據和醫療病例等都要保存好,然後拿到公司去進行報銷。
法律依據;
補充醫療保險是指在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另外補充的保險,是基本醫療保險的有力補充,也是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包括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商業醫療保險、社會互助和社區醫療保險等多種形式
《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