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日,國務院對註冊制改革的授權正式實施。2020年10月9日國務院印發《關於進壹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提出將“全面推行、分步實施證券發行註冊制,支持優質企業上市”。
在註冊制下證券發行審核機構只對註冊文件進行形式審查, 不進行實質判斷,即降低上市門檻;同時配套有中介機構即券商對預備上市公司的考查,及對作弊中介商加強處罰;並配套有降低退市門檻的規則。
註冊制強調要樹立以市場監管為中心的監管理念。市場監管不是對某壹行業、某壹具體市場、某壹區域的管理,而是具有普遍性的監督管理,過去大多數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只涉及壹些人身安全、假冒偽劣、市場等等壹些有形市場的管理而忽視壹些市場本身行為和範圍(即無形市場)的管理。更不用說電子商務、網上購物、郵購等交易行為的管理,壹句話說,只局限於具體交易行為的管理,沒有充分認識市場交易關系,從抽象行為進行監管,因此,市場監管要把監管眼光放到隨經濟的發展而發展。而核準制手續多,上市和退市的條件都多,例如阿裏巴巴、京東、拼多多等優質的新興企業難以在國內上市、只能去境外上市,而壹些業績惡劣的上市公司退市過程很長。
核準制改變為註冊制,會導致市場生態出現重大變化,優質企業容易上市而劣質企業容易退市,退市則高位套牢的資金無法期望於下個牛市去解套,因此對散戶的能力要求提高了,會淘汰部分散戶而擴大機構資金和基金公司在市場的規模。
全面註冊制落地之後,意味著打新躺賺百分之九十九點九九盈利的時代結束,未來可能會逐步進入新股少部分不賺錢到大部分不賺錢的時代。全面註冊制落地之後,完善的退市制度將會緊隨其後,畢竟放寬了上市的條件和容量,必定需要放寬退市的條件和容量去配合的。
上市公司的組織機構健全、運行良好,符合下列規定:
1、公司章程合法有效,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獨立董事制度健全,能夠依法有效履行職責;
2、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健全,能夠有效保證公司運行的效率、合法合規性和財務報告的可靠性;內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3、現任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具備任職資格,能夠忠實和勤勉地履行職務。
綜上所述,在註冊制下證券發行審核機構只對註冊文件進行形式審查, 不進行實質判斷,即降低上市門檻;同時配套有中介機構即券商對預備上市公司的考查,及對作弊中介商加強處罰;並配套有降低退市門檻的規則。
法律依據:
《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六條
上市公司的組織機構健全、運行良好,符合下列規定:
(壹)公司章程合法有效,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獨立董事制度健全,能夠依法有效履行職責;
(二)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健全,能夠有效保證公司運行的效率、合法合規性和財務報告的可靠性;內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三)現任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具備任職資格,能夠忠實和勤勉地履行職務,不存在違反公司法第壹百四十七條、第壹百四十八條規定的行為,且近三十六個月內未受到過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近十二個月內未受到過證券交易所的公開譴責;
(四)上市公司與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人員、資產、財務分開,機構、業務獨立,能夠自主經營管理;
(五)近十二個月內不存在違規對外提供擔保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