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您的工傷屬於八級,那麽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壹)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壹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壹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壹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福建省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五級至十級工傷職工壹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合並計算。其標準按照所在統籌地區最後壹次公布的人口平均預期壽命與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時年齡之差和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算:五級,每滿壹年發給1.4個月;六級,每滿壹年發給1.2個月;七級,每滿壹年發給0.8個月;八級,每滿壹年發給0.6個月;九級,每滿壹年發給0.4個月;十級,每滿壹年發給0.3個月。不滿壹年的按壹年計算。五至六級工傷職工壹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低於30個月的,按30個月支付;七至八級工傷職工壹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低於20個月的,按20個月支付,九至十級工傷職工壹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低於10個月的,按10個月支付。因此,本案中,應該按照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基數進行計算。最後,福建省統計局關於發布2014年福建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數據的通告閩統〔2015〕41號 2014年福建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53426元,與2013年同比名義增長10.1%。其中,在崗職工(含勞務派遣工)平均工資54235元,同比名義增長9.9%。因此,職工月平均工資應該為4520元。對方按照您基本工資繳納是不合理的。可以要求增加或更改。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和國工傷保險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壹)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壹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壹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壹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