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支付方式如下:
1,社保中心繳費,可攜帶身份證到各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營業廳辦理;
2.網上繳費,登錄所在城市勞動保障網或社會保險業務網站,點擊“個人社保信息查詢”窗口,輸入本人身份證和密碼,辦理網上繳費。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為其職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用人單位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繳費通知書,以下列方式之壹繳納社會保險費:
1,在其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支付;
2、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約定的其他方式。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用人單位可以與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簽訂協議,委托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根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征繳憑證,為用人單位及其職工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依法履行代扣代繳義務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幹涉或者拒絕。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責令限期繳納,並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滯納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的比例,按照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工資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