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傷與職業病鑒定標準》
10級殘疾:
1,符合中度毀容標準之壹;
2、面部疤痕、植皮、色素沈著或異物脫落>;2
Cm2(註:2為正方形);
3、全身疤痕面積
4.外傷後受傷節段腰痛的脊柱骨關節炎,50歲以下者;
5.沒有做過手術的椎間盤突出的孩子;
6、壹指除拇指外,任何手指遠端指間關節斷開或喪失功能;
7.指尖植皮後(增生性瘢痕1
Cm2(註:2為正方形)以上);
8.手背植皮面積> 50
Cm2(註:2為正方形)疤痕明顯;
9.手掌和足部植皮面積> 30%;
10,除拇指外,其余3 ~ 4指缺失;
11,除大腳趾外任何腳趾缺失,
12,足背植皮面積>;100
Cm2(註:2為正方形);
13,膝蓋半月板損傷,膝蓋十字韌帶損傷不手術;
14,全身各部位骨折愈合後無功能障礙;
15,壹手或雙手慢性放射性皮膚損傷ⅱ度以上;
16,壹只眼矯正視力≤0,5,另壹只眼矯正視力≥0。
八
17,雙眼矯正視力≤0。
八
18,壹個或兩個眼瞼外翻或眼瞼閉合不全的整形手術後矯正;
19,上瞼下垂,瞳孔1/3整形後矯正。
20.如果瞼球粘連影響眼球轉動,整形手術後矯正,
21,職業性和外傷性白內障手術後人工晶狀體眼,矯正視力正常;
22、職業性和外傷性白內障,矯正視力正常;
23.晶狀體部分脫位;
24、眼眶異物未取出;
25.如果眼內異物沒有被取出,
26、外傷性散瞳、
27、角鞏膜穿透傷痊愈;
28.雙耳聽力損失≥26
DB,或壹耳≥56
dB;
29、雙側前庭功能喪失,閉眼不能站立;
30、鉻鼻病(無癥狀);
31,嗅覺喪失;
32.除智齒外,65438顆以上門牙脫落或2顆以上其他牙齒脫落;
33.外側顳下頜關節僵硬,I度張口困難;
34.鼻竇或面頰部有異物未取出;
35、單側鼻腔或鼻孔閉鎖;
36.鼻中隔穿孔;
37.壹側不完全面癱;
38、血氣胸單純閉式引流後,胸膜粘連增厚;
39.開胸手術後;
40、肝外傷保守治療後。
擴展數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壹)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工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而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有職業病的;
(五)因工出差期間,因工作原因負傷或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壹)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上突發疾病死亡或者經搶救無效在48小時內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活動中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的;
(3)原在部隊服役,因戰、因公致殘的職工,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壹)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職工除按照本條例有關規定享受壹次性傷殘津貼外,還應當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工傷與職業病鑒定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