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什麽是職工重大疾病醫療補助?
職工重大疾病醫療補助是指在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對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的額外補助。這種補貼是以被保險人患有重大疾病為前提的。
除在職職工外,以下幾類醫療補助對象也可享受壹定的補助:上世紀60年代,民政部門定期定量補助退休職工;經總工會批準的貧困職工。
二、員工患重疾如何領取醫療補助
申請職工重大疾病醫療救助,需填寫所在單位的醫療救助申請表。申請表內容包括:基本情況和醫保部門意見。
填寫申請表後,提交表格及其他相關材料,包括:醫生診斷證明、入院記錄、代理人與患病職工關系證明、體檢中心審核的醫療費用收據及醫療費用清單復印件、醫保辦審核的醫療費用收據及清單;申請救助人的身份證或戶口簿;村(居)委會代表對鑒定書進行核實。
無法辦理申請手續的患病職工,可以由家屬代理,但必須先支付壹定數額的醫療費用,才能使用醫療補助,否則申請不予通過。申請通過後,拿著醫療補助單據到醫院收費處審核報銷。
三、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與大病醫療補助的區別
對於在機關和其他事業單位工作的員工來說,他們的保障和補貼普遍高於公司的員工,不僅包括基本醫療保險,還有醫療補助。接下來我就來介紹壹下兩者的區別。
1,重疾醫療補助更有針對性。
重疾醫療補助的目的不同於基本醫療保險。只能用於支付壹些特殊疾病的門診和住院費用,這種疾病稱為重大疾病。重大疾病的特點是重、難治愈、醫療費用高。基本醫療保險可以賠付所有疾病和意外,應用比較廣泛。
2、重疾醫療補助有具體的起付標準。
重疾醫療補助不是在被保險人脫離生命危險後立即支付,而是被保險人需要支付壹定的醫療費用後才能用醫療補助支付。其起付標準與當地平均收入有關,壹般為當地上年度平均收入的10%左右,最高限額為當地平均收入的4倍。基本醫保沒有門檻,按比例支付。
以上是對什麽是職工重大疾病醫療補助的詳細介紹。職工重大疾病醫療補助不同於基本醫療保險。職工重大疾病醫療補助是被保險人患重大疾病時申請的補助。如有法律問題,建議咨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