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2012年起實現新農村養老保險全覆蓋:
自2012年1月1日起,廣西將實現新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廣西新農保基礎養老金標準為每人每月55元,將堅持群眾自願參保,充分運用財政補貼引導,吸引更多農村居民參保,擴大覆蓋面。同時,堅持政府和個人***擔責任,政府要對無力承擔個人責任的困難群眾代為繳費,幫助其參保。此外,廣西還將加強貧困地區農村社會養老服務機構項目建設,建立農村區域性綜合養老服務中心和村級老年人協會,實施農村老年人意外傷害綜合保險工作和農村殘障老年人康復工程
廣西養老保險參保範圍:
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願參加新農保。
養老保險基金籌集:
新農保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壹)個人繳費。參加新農保的農村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準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國家依據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
養老保險養老金待遇:
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準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對於長期繳費的農村居民,可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提高和加發部分的資金由地方政府支出。
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準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相同)。參保人死亡,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可以依法繼承;政府補貼余額用於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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