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基金投資 - 財務中心是什麽單位?

財務中心是什麽單位?

壹.主要職能

益陽市財政事務中心是益陽市財政局主管的副處級公益性事業單位。其主要職責是:編制市級行政事業單位非稅收入年度預算,核定征收成本;負責市級非稅收入的核算和統計,將非稅收入匯繳結算戶;承擔市級財政票據的保管、發放、核銷、銷毀和年檢等日常事務;負責市級非稅收入征收管理的信息化建設。

第二,機構設置

本中心下設四個子部門:綜合部、票據部、會計部、催收部。

第三,部門決算單位的組成

從決算單位構成看,部門決算包括:益陽市財政事務中心部門決算。

序列號

組織名稱

1

益陽市財政事務中心

第二部分是益陽市金融事務中心2019期末對賬單。

表1:收入和支出賬戶匯總表

表2:最終損益表

表3:最終支出報表

表4:財政撥款收支決算匯總表

表5:壹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表6:壹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表7:壹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決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預算和財政撥款收支決算表

第三部分

益陽市財政局2019部門賬戶說明

壹、益陽市財政事務中心2019年度收支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9年總收入347.74萬元,同比增加4.43萬元,增幅1.29%;支出總額380.94萬元,同比增加31.75萬元,增長9.28%。主要原因:非稅收入征管系統與政務系統對接支出33.8萬元。

二。益陽市財政中心2019收入科目說明。

2019年總收入347.74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347.74萬元,占比100%。

三。關於益陽市財政事務中心2019支出決算的說明。

2019年度總支出380.9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76.89萬元,占比72.69%;項目支出654.38+0.0405萬元,占273.1%。

四。益陽市財政事務中心2019年度收支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9年,財政撥款收入合計347.74萬元,同比增加4.43萬元,增長1.29%;財政撥款支出合計380.94萬元,同比增加31.75萬元,增長9.28%。主要原因:非稅收入征管系統與政務系統對接支出33.8萬元。

動詞 (verb的縮寫)關於益陽市財政事務中心2019年度壹般公共預算收支決算的說明。

(壹)壹般公共預算收支決算總體情況。

2019年,壹般公共預算收入合計347.74萬元,同比增加4.43萬元,增長1.29%;壹般公共* * *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合計380.94萬元,同比增加31.75萬元,增長9.28%。

(二)壹般公共預算支出科目的構成。

壹般公共服務(類)支出380.94萬元,占比100%。

不及物動詞關於益陽市財政事務中心2019年度壹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決算的說明。

2019年壹般公共預算撥款276.89萬元,其中人員經費236.32萬元,占85.35%,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獎金、社保繳費、住房公積金及其他工資福利支出;公用支出40.57萬元,占比14.65%,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辦公設備購置費等。

七。關於益陽市財政事務中心2019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的說明。

2019年度無政府性基金收入,無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關於益陽市財政事務中心2019年度壹般公共* * *預算“三公”支出決算。

2019無“三公”支出。

九。2019預算執行情況說明

2019年,我中心沒有單獨進行績效評估。

X.其他重要事項的說明

預算和決算的變化。

2019年度預算總收入358.99萬元,決算收入347.74萬元,主要是年初部門預算中統壹調減項目支出所致。2019年度預算支出總額358.99萬元,決算支出380.94萬元。主要原因是非稅收入征管系統與政務系統對接33.8萬元。

(二)機關運行經費。

機關運行公用經費支出40.57萬元,比上年增加22.02萬元,增長11875438+0%。政府機構運作的公共資金大量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防火墻損壞並更換新的防火墻。

(三)政府采購支出

2019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為0萬元。

(四)侵占國有資產

截至2019、12、31,我中心共有公車0輛,無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大型設備。

第四部分解釋名詞。

壹、財政撥款收入:指市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業務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業務活動和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三。營業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和輔助活動以外的非獨立核算的業務活動中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上述“財政撥款收入”、“業務收入”、“營業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照規定用途的住房銷售收入、存款利息收入。

5.用公用經費彌補收支結余:指事業單位在當年財政撥款收入、業務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時,用以前年度積累的公用經費(事業單位在彌補以後年度收支結余後按照國家規定提取的資金)彌補當年收支結余的資金。

6.年初結轉及結余:指以前年度未完成,按有關規定結轉本年繼續使用的資金。

7.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繳納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返還的基本建設項目結余資金。

八、年終結轉和結余:指當年或以前年度的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變化不能按原計劃執行,需要按照有關規定延期到以後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保證機構正常運轉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務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X.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職業發展目標而發生的支出。

Xi。營業費用: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以外的非獨立核算的業務活動所發生的費用。

十二、“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費用反映單位因公出國的國際差旅費、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餐費、培訓費、公雜費和其他費用;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公務用車購置費用(含車輛購置稅)和租賃費、燃油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本單位按規定發生的各類公務接待(包括外賓接待)費用。

13.機關運行費:為保證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壹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壹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