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銷售網點:開放式基金不上市交易;通過基金管理公司及其指定的代銷網點銷售,證券公司和銀行是最常見的代銷渠道。
2)申購與贖回:投資者需要仔細閱讀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基金合同、最低投資金額、開戶手續、交易規則等文件,以決定投資哪只基金;然後可以開立基金賬戶和基金管理公司指定的代理網點要求的基金賬戶,確認後可以進行基金管理公司發行的開放式基金的申購或申購贖回;在完成交易手續後的幾個工作日內(由基金管理公司指定),投資者在銷售網點打印交易確認單,交易完成。
3)最低投資限額:由各基金管理公司規定。
2.認購費和贖回費
1)認購費。指投資者購買基金份額時需要支付的費用,銷售費用可在投資者購買基金份額時收取,即預先收取認購費;也可以在投資者贖回基金份額時收取,即申購費在之後收取,其費率壹般是根據持有期遞減的。我國《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試點辦法》規定,開放式基金可以收取申購費,申購費不得高於申購金額的5%,申購費可以在基金申購時收取,也可以從贖回金額中扣除。
2)贖回費。指投資者賣出基金份額時支付的費用。贖回費不同於申購費,申購費屬於銷售傭金,而贖回費是贖回收取的費用。收取後的申購費收入由基金管理公司支配,贖回費收入歸基金所有。我國《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試點辦法》規定,開放式基金可以收取贖回費,但贖回費不得超過贖回金額的3%。
壹般來說,投資者持有基金單位時間越長,實際年費率越低,現有費率會由基金公司隨市場反應進行調整。
投資者買賣開放式基金的方式與封閉式基金有很大不同。封閉式基金的交易是通過證券交易所進行的,交易行為發生在基金投資者之間。雖然開放式基金沒有在交易所上市,但投資者可以向基金經理申請購買或贖回基金。買賣開放式基金的具體程序如下:
首先,閱讀相關法律文件。購買前,您需要仔細閱讀招募說明書、基金合同、開戶程序、交易規則等有關基金的文件,仔細了解有關基金投資方向、投資策略、投資目標等重要信息,對擬購買基金的風險和收益水平有壹個整體的評估,並據此做出投資決策。
2.開立基金賬戶。買賣開放式基金首先要開立基金賬戶。根據規定,開立基金賬戶的條件和具體程序需要在相關銷售文件中予以明確。上述文件將放置在基金銷售網點,供投資者開立基金賬戶時查閱。
第三,買基金。投資者在開放式基金募集期間、基金成立前購買基金份額的過程稱為認購。通常認購價格為基金面值(1元)加上壹定的銷售費用。認購基金應在基金銷售點填寫認購申請表,並支付認購款。登記機關應當辦理相關手續並確認認繳。基金成立後,通過銷售機構向基金管理公司申請購買基金份額的過程稱為認購。投資者購買基金時,壹般要填寫申請表,支付認購款。壹旦支付了該金額,訂閱申請就有效。
第四,賣基金。與買基金相反,賣基金是將妳手中持有的基金單位以壹定的價格賣給基金經理,收回現金。這個過程叫做救贖。贖回金額以當日的基金單位資產凈值為基礎計算。基金贖回通常應在基金銷售點完成。根據規定,基金管理人應當自收到基金投資人的贖回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確認交易的有效性,自接受基金投資人的有效贖回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支付贖回款項。
此外,對於開放式基金,投資者不僅可以買賣基金份額,還可以申請基金轉換、非交易轉入和紅利再投資。
基金轉換是指基金管理公司同時管理多只開放式基金時,基金投資者可以將其持有的壹只基金轉換為另壹只基金。
非交易性資金轉移是指在繼承、捐贈、破產清償等非交易性原因下,基金份額所有權的轉移。
紅利再投資是指當基金以現金方式支付紅利時,基金持有人直接用紅利所得的現金購買基金,並將紅利轉為持有基金單位。對於基金管理人來說,紅利再投資沒有現金流出,所以紅利再投資通常不收取申購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