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國家的社會醫療保險涵蓋了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兩部分,但無論是哪種社會醫療保險,都是有報銷約束性要求,只有處理最基本的醫保報銷難題。並且報銷範疇僅限於起付線之上,最高支付限額範圍內,合乎醫保報銷區域範圍藥品和醫療費。在鄉鎮醫院最高的醫保報銷比例可達到90%,但三甲醫院的醫保報銷比例只有做到80%上下。假如是城鄉居民醫療商業保險,在三甲醫院的醫保報銷比例最大只可以做到50%。假如患有重疾,因為醫療費十分昂貴,不僅要遭受費用報銷範疇限制,還需要遭受醫保報銷比例和最大費用報銷額度限制。因此僅僅只是辦了社會醫療保險,只有處理最基本的醫療費,針對重要疾病患者也會存在非常大的財務風險。
在我國醫保,依照全國各地醫療保障制度的相關規定,都倡導推行多層的醫療保障制度。社會醫療保險處理最基本的基本醫療保險難題,重疾醫保,處理重大疾病的診療壓力難題,補充醫療,處理社會醫療保險、重疾合作醫療報銷以後的自付難題,在最大程度地緩解醫療保險病人的花費壓力,也是壹種預防重疾所產生的財務風險的高效方式。
例如北京市近期推出“北京普惠健康保”,自發布至今也受到了群眾的熱捧。北京市的普惠健康保是通過北京市醫療保障局、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北京市銀保監局壹同推出在社會醫療保險前提下的補充醫療,但凡參與了北京市社會醫療保險工作的人員,包含參與城區職工醫保,城鄉居民醫療的保險工作人員,不區分戶籍和年紀都能夠選購。
確保具體內容第壹部分成醫療保險內醫療費保證金。覆蓋壹般醫藥費、門診醫保文件目錄內自費費用,保障額度為100萬;第二部分為醫療保險外醫療費保障金。遮蓋國家醫保目錄外全部由本人自付費用,保障額度為100萬;第三部分特殊用具醫療費保障金。覆蓋海外100種巨額專用藥、癌病藥物等,確保花費都是100萬余元。
之上三個部分整體保障額度為300萬余元,從2021年7月起逐漸繳納社保,生效時間從2022年1月到12月。每壹年購買保險花費為195元。購買保險起效之後,如果遇患病住院治療,就能依照社會醫療保險、大病醫療保險,普惠健康保的順序排列費用報銷。例如張三購買保險之後,患病在其三甲醫院住院治療,門診費花掉了2萬余元,住院費花掉了15萬余元,總計成本費用17萬余元,倘若醫保基金按規定報銷了5萬余元,剩下的壹部分假如無法達到大病醫保報銷的起付線,那樣剩下的壹部分所有自費花費就能由普慧保所有開展費用報銷。
總的來說,我國目前的醫保都屬於社會醫療保險,社會醫療保險考慮的是最基本的醫療費難題,例如起付線下列費用必須自付,國家醫保目錄以外花費必須自付,最高額之上費用必須自付,應用進口的專用藥必須自付,這筆費用加在壹起的成本費可能超出基本上合作醫療報銷費用,參保人員依然要承受非常大的經濟壓力。但如果買了北京普慧保,剩下的花費都能夠由普慧保所有費用報銷。從這壹層面來說,補充醫療針對緩解廣大群眾診療壓力,預防重疾所帶來的財務風險,其實際意義還是相當非常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