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初,大股東認購可轉債也是壹種促銷手段。可轉債發行後,自然需要找機會賣出。大股東減持可轉債的動機壹定是套利,背後的邏輯分析當然是樂觀的,導致其他債權人的信任危機和短期負面效應,導致可轉債價格下跌。
長期來看,大股東減持從債權債務的雙重身份轉變為債務人的單壹身份。如果可轉債稀釋了後期股權,不利於上市公司修復股價,不利於可轉債;除非市場概念大大有利於股票的上漲,否則利空大於利空。這種可轉債只能算是純債,要求投資者規避壹定的回報。(1)如果純粹是普通的投資行為,中性。因為大股東減持可轉債可能只是認為公司可轉債價格可能會下跌,減持是為了及時鎖定收益。這是純粹的投資行為,每天都在市場上發生,相對中性;當然也可能有更好的投資項目需要資金,減少現金。
當然,由於大股東比普通投資者更了解公司的實際經營情況,大股東減持也可能是因為公司經營不善,明知公司經營存在潛在風險,通過減持規避風險。如果是,大股東減持是負面的,要註意大股東的行為,因為他們掌握了公司更多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