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指通過國家立法,按照強制性社會保險原則基本醫療保險費應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按時足額繳納。不按時足額繳納的,不計個人賬戶,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不予支付其醫療費用。
醫療保險是為補償疾病所帶來的醫療費用的壹種保險。職工因疾病、負傷、生育時,由社會或企業提供必要的醫療服務或物質幫助的社會保險。如中國的公費醫療、勞保醫療。
中國職工的醫療費用由國家、單位和個人***同負擔,以減輕企業負擔,避免浪費。發生保險責任事故需要進行治療是按比例付保險金。
2019年11月,國家醫保局啟動全國醫保電子憑證系統,先在河北、吉林、黑龍江、上海、福建、山東、廣東等地部分城市試點。
2020年,中國全國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136131萬人,參保率穩定在95%以上。
醫療保險制度可以分為:
間接醫療保險制度。政府的社會保險機構與私人醫療機構簽訂合同,病人先自付醫療費,然後再向社會保險機構報銷其費用的全部或壹部分。這類制度多見於西方工業化國家。
直接醫療保險制度。政府直接擁有並管理醫療機構,勞動者的醫療費用全部或部分由國家承擔。這類制度多見於社會主義國家。
基本醫療照顧。即預防性、治療性和綜合性的衛生保險服務。包括營養改善、衛生用水供應、母嬰照顧、對主要傳染病的免疫、流行病的預防和控制,以及常見病的治療等內容。這類制度多見於發展中國家。
享受醫療保險的條件,根據就業期限或交納保險費的期限確定。通常情況下,醫療保險的資格條件與疾病保險的資格條件相匹配,享受疾病保險現金補助者就可享受醫療服務。
中國的現行醫療保險制度,分為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的公費醫療制度和企業實行的勞保醫療制度。醫療費用由國家或企業承擔,80年代後期試行由個人負擔部分費用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