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住院報銷比例。連續參保時間越長報銷比例越大參保居民連續繳費每滿5年,醫保基金住院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累計不超過10個百分點。如果從2007年連續10年參保,那麽在三級、二級、壹級醫院的住院報銷比例分別達到70%、80%、90%。
具體比例
1.鄉鎮級(壹級)住院報銷起付線200元,報銷比例85%。
2.縣級(二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報銷起付線500元,報銷比例70%。
3.市級(三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報銷起付線700元,報銷比例55%。
4.省級(三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報銷起付線1000元,報銷比例50%。
第壹、參保人員必須在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就醫、住院。在非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是不予支付的;
第二、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中屬於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範圍和給付標準的醫療費用,才能由基本醫療保險按規定的比例予以支付。
第三、統籌基金支付住院醫療費用的範圍是:“起付標準”以上至“封頂線”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住院醫療費用,才能由統籌基金按規定的比例予以支付。
第四、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中除基本醫療保險按規定的比例予以支付外,個人仍然要負擔壹定比例的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壹)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