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委員會的宗旨是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負責組織、資助和管理在國外學習的中國公民和在中國學習的外國公民,以促進中國與各國的教育、科技、文化交流和經貿合作的發展,加強中國與各國人民的友誼和了解,促進中國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世界和平。
國家留學基金主要來源於國家留學基金計劃的財政專項資金。同時,基金委還接受國內外友好人士、企業、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的捐贈和資助。
基金委員會的任務:
運用法律和經濟手段管理留學和來華留學事務;負責國家留學基金的管理和使用,確定相關資助項目和方式,制定管理規定,制定基金使用效益;受委托管理與外國的各種雙邊、多邊交流或單項獎學金,受國內外有關組織、機構和個人的委托管理與教育交流和科技合作有關的其他事務,資助有益於我國教育事業發展和對外友好關系的項目;爭取海外捐贈,拓寬資金來源,增加資金積累;與國內外相應機構建立聯系,開展交流與合作。
基金委員會的附屬機構:
該基金設立了壹個委員會和壹個秘書處。委員會是壹個咨詢和審議機構,秘書處是壹個常設工作機構。基金委員會秘書處的主要職責是執行委員會制定的工作方針和計劃;組織實施出國留學和來華留學資助工作,制定相關管理法規和法律,辦理資助項目的申請、評審、審批和資金分配,提供相關咨詢和服務;監督檢查基金委資助的項目和人員的資金使用情況。
註:目前亞非和南太平洋事務部與歐洲事務部和美洲事務部合署辦公。亞非事務屬於歐洲事務部;南太平洋地區隸屬於美國事務部。
青年骨幹教師出國需要向國家腹瀉基金委員會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