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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中區專業節稅和企業所得稅籌劃如何節稅?

1.利用稅收優惠政策進行稅收籌劃,選擇投資地區和行業進行稅收籌劃的壹個重要條件是投資地區和行業不同,享受不同的稅收優惠政策。目前,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已形成以產業優惠為主、地區優惠為輔、兼顧社會進步的新格局。地區稅收優惠只保留西部大開發的稅收優惠政策。其他區域性優惠政策已經取消。工業稅收優惠政策主要體現在:促進技術創新和科技進步、鼓勵基礎設施建設、鼓勵農業發展、環保節能等方面。因此,企業利用稅收優惠政策進行稅收籌劃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低稅率減收入優惠政策。低稅率減收入優惠政策主要包括: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實行20%的優惠稅率;資源綜合利用企業總收入減少10%。稅法對小型微利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從業人數、資產總額進行了界定。

2.工業投資的稅收優惠。產業投資稅收優惠政策主要包括:對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所得稅;農林牧漁業免稅;享受國家支持的基礎設施投資三免三減半稅收優惠;10%環保、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投資在企業當年應納稅額中扣除。

3.就業安置優惠政策。就業安置優惠政策主要有:100%扣除企業為安置殘疾人支付的工資,對安置特定人員(如下崗、失業、專業人員等)支付的工資給予壹定的附加扣除。).分析哪些崗位適合國家鼓勵的人群找工作,規劃上述人群與普通人群在薪資成本、培訓成本、勞動生產率等方面的差異,在不影響企業效率的前提下,盡量雇傭能夠享受優惠待遇的特定人群。

2015年,國家稅務總局繼續出臺和更新R&D費用加計扣除等多項稅收優惠政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科技部聯合發布《關於完善R&D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65 438+05]119號),明確了加計扣除問題與之前國稅發[2008]116號相比,擴大了R&D費用扣除範圍,簡化了R&D費用征收核算管理,減少了審核程序,增加了負面清單等。,並且明確了符合條件的R&D費用可以追溯享受的政策。再如技術轉讓所得: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於將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稅收政策試點擴大到全國實施的通知》(財稅[2065 438+05]165 438+06號),明確了技術轉讓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有關問題。

二、合理利用企業組織形式進行稅收籌劃

在某些情況下,企業可以通過合理利用其組織形式來進行納稅籌劃。比如企業所得稅法合並後,企業所得稅按照國際慣例定義為納稅人,內資企業所得稅獨立核算的原有標準不再適用。同時規定沒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匯總到總機構統壹納稅。不同的組織形式會對總公司的稅負產生影響。企業可以利用新法規來

企業在組織形式上有兩種選擇:子公司和分公司。其中,子公司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實體,能夠承擔民事法律責任和義務。但分公司是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實體,需要總公司承擔法律責任和義務。企業應該考慮什麽組織形式主要包括:分公司的盈虧情況,分公司是否享受優惠稅率等。

第壹種情況,稅率優惠的分公司預期盈利,選擇子公司分別納稅。第二種情況,非優惠稅率的分支機構預期盈利,選擇分支機構向總公司納稅,彌補總公司或其他分支機構的虧損。即使下屬公司全部盈利,此時匯總納稅雖然沒有節稅效果,但可以降低企業的稅收成本,提高管理效率。第三種情況,預計非優惠稅率的分支機構會虧損,選擇分支形式。匯總納稅可以用其他分支機構或總公司的利潤彌補虧損。第四種情況,預計享受優惠稅率的分公司會虧損。在這種情況下,要考慮分行的扭虧能力。如果能在短時間內扭虧,就采用子公司的形式,否則就采用分公司的形式,這與企業的經營規劃密切相關。但壹般來說,如果下屬公司稅率低,妳就應該成立子公司,享受當地的低稅率。

在境外設立分公司的,子公司為獨立法人,在設立地國視為居民納稅人,通常承擔與該國其他居民公司相同的綜合納稅義務。但子公司在所在國比公司享受更多的稅收優惠,壹般可以享受東道國給予其居民公司的同等稅收優惠。如果所在國的適用稅率低於所在國,子公司的累計利潤也可以受益於遞延納稅。但子公司不是獨立法人,在成立地國家被視為非居民納稅人,發生的利潤與總公司合並納稅。而我國企業所得稅法不允許境內外機構的損益相互彌補。因此,如果分公司在經營期間發生經營虧損,分公司的虧損不能抵消總公司的利潤。

第三,利用折舊方法進行稅收籌劃

折舊是為了彌補固定資產的損失而轉移到成本或期間費用中的價值部分。折舊與企業當期的成本、費用、利潤和應納所得稅直接相關。折舊具有扣稅的作用,折舊方法不同,應繳納的所得稅也不同。因此,企業可以利用折舊方法進行稅收籌劃。

縮短折舊年限有利於加快成本回收,可以將後期成本前移,使前期會計利潤後移。在稅率穩定的前提下,延期繳納所得稅相當於獲得了壹筆無息貸款。另外,企業在享受‘三免三減’優惠政策時,可以延長折舊年限,以盡可能在優惠期內安排後期利潤,還可以進行稅收籌劃。減輕企業稅負。最常用的折舊方法有直線法、工作量法、年數總和法和雙倍余額遞減法等。不同折舊方法計算出的折舊額在數量上不壹致,各期分攤的成本也不同,影響各期的營業成本和利潤。這種差異為稅收籌劃提供了壹種可能。

根據國務院擴大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優惠範圍的決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壹步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06號)明確,本次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壹是, 規定了四個重點行業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政策,即輕工、紡織、機械、汽車等重點行業企業在2015 1以後新購置的固定資產,允許縮短折舊年限或采用加速折舊方法; 二是規定了四個重點行業小型微利企業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的特殊政策,即輕工、紡織、機械、汽車四個重點行業小型微利企業10月份2015 1以後新購置的用於R&D和生產經營的儀器設備,單位價值不超過1萬元(含)。單位價值超過654.38+0萬元的,允許縮短折舊年限或者采用加速折舊法;三是規定了企業加速折舊優惠政策的選擇,即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經營需要選擇是否實行加速折舊政策;四是規定了政策執行起始時間和前三季度未享受優惠的稅務處理,即2015 1起執行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政策。2015前三季度無法計算享受的,在2015或2018第四季度統壹提前申報。

四、運用存貨計價方法進行稅收籌劃

存貨是確定主營業務成本核算的重要組成部分,對產品成本、企業利潤、所得稅都有很大影響。企業所得稅法允許企業采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或個別計價法確定發出存貨的實際成本,但不允許企業采用後進先出法。

選擇不同的存貨計價方法,會導致不同的銷售成本和期末存貨成本,從而產生不同的企業利潤,進而影響各個期間的所得稅。企業應根據其不同的納稅期間和不同的損益情況,選擇不同的存貨計價方法,以充分發揮成本費用的抵稅作用。例如,先進先出法適用於市場價格普遍下降的趨勢,可以使期末存貨價值降低。增加當期銷售商品成本,減少當期應納稅所得額,延遲納稅。在企業普遍感到流動資金緊張的時候,延遲納稅無疑是獲得了國家的壹筆無息貸款,有利於企業的資金周轉。在通貨膨脹的情況下,先進先出法會虛增利潤,增加企業稅負,不適合采用。

五、納稅籌劃的實際成本由收入確認時間選擇,但不允許采用後進先出法。

選擇不同的銷售方式對企業資金流入和企業收入實現的影響不同,不同的銷售方式在稅法上確認收入的時間也不同。通過選擇銷售方式,控制收入確認時間,合理地將其歸屬於收入年度,可以獲得經營活動中延期納稅的稅收利益。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銷售方式和收入實現時間的確認包括以下幾種情況:壹是直接收款銷售方式,即收到貨款或取得需求憑證,並將提單交給買方的當天為收入的確認時間。二是托收承付或委托銀行托收,以貨物發出並完成托收手續的當天為確認收入的時間。三、賒銷或分期付款銷售,以合同約定的付款日為企業收入的確認日。四、預收貨款銷售或分期預收貨款銷售的方法,以商品是否交付為確認收入的時間。五是長期勞務或工程合同,按納稅年度內完成的完工進度或工作量確認收入的實現。

可見,銷售收入的確認在於“是否發貨”這壹點。通過交付取得銷售或者取得銷售憑證的,銷售機構確認收入;否則收益沒有實現。因此,銷售收入計劃的關鍵是把握和調整交貨時間。每種銷售結算方式都有其標準的收入確認條件,企業可以通過控制收入確認條件來控制收入確認的時間。

GTS提醒:註意各稅種收入確認時間的差異,尤其是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

六、納稅籌劃采用選擇費用扣除標準的實際成本,但不允許采用後進先出法。

支出是應稅收入的遞減因素。在稅法允許的範圍內,盡可能收取當期費用,減少應納所得稅,合法推遲納稅時間,以獲得稅收優惠。

企業所得稅法允許稅前扣除的費用分為三類:壹是允許據實全額扣除的項目,包括合理的工資薪金、企業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提取的環境保護和生態修復專項資金、金融機構貸款利息支出等。二是有部分按比例扣除的項目,包括公益捐贈支出、業務招待費、廣告費、工會經費等。企業應控制這些費用的規模和比例,使其保持在可抵扣範圍內,否則,企業的稅收負擔會增加。三是允許扣除的項目包括企業的研發費用和企業為安置殘疾人支付的工資。企業可以考慮適當增加此類支出的金額,以充分發揮其抵稅作用,減輕企業稅負。

允許據實扣除的費用可以全額補償,可以使企業合理減少利潤,企業應當將這些費用全額列示。稅法中有比例限額的費用盡量不超過限額,限額以內的部分全額收取;超出部分在稅法上是不允許稅前扣除的,應該並入利潤納稅。所以要註意各種費用節稅點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