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對外勞務合作資格的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依法註冊的企業法人,註冊資本不低於500萬元人民幣3年以上,中西部地區企業不低於300萬元人民幣。
(二)具有相當的經營能力,資產負債率不超過50%,無不良行為記錄。
(三)有固定的營業場所,辦公面積不少於300平方米。
(四)有健全的管理體系,通過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認證。
(五)有能力足額繳納對外勞務合作備用金。(壹般是1萬)。
(六)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或中級職稱的對外勞務合作專業人員不少於5人,專職培訓管理人員和財務人員不少於2人,法律人員不少於1人。
(七)具有相應的市場開拓能力和現場管理能力。
(八)具有壹定的工作基礎,近三年為具有對外勞務合作資格的企業提供不少於300名境外勞務人員。
據說新規正在制定中,不用三年,但是註冊資本需要更高,備用金需要繳納更多,可以直接到工商局註冊。
2.境外企業、自然人和外國駐華機構不得在中國境內直接招用勞動者。當然,國內自然人不允許出國工作,必須是合規的企業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