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門診醫療費用:在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內(起付線至封頂線最高支付金額內),職工承擔的費用“自付壹”部分扣除起付線1800元後,按20%計(勞模和特困職工按25%計)。2.住院醫療費用:在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內(起付線至封頂線最高支付金額內),職工個人承擔的“自付壹”部分費用,第壹次住院扣除1.300元(第二次住院扣除650元;貧困職工第壹次住院扣650元,第二次住院扣325元。起付線後,互助金按20%計算(勞模和特困職工按25%)。3.封頂線以上門診和住院醫療費用:門診和住院職工“自付壹”費用達到基本醫療保險封頂線後,仍在醫保範圍內發生的自付費用,封頂線以上至5萬元以內可享受40%的共濟基金,最高報銷額度為2萬元;5萬元至65,438+00萬元,可享受60%的共濟,最高報銷金額為3萬元;100000元至150000元,可享受80%的共濟,最高報銷金額4000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