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有以下幾項:
壹、設定提存計劃
設定提存計劃,是指向獨立的基金繳存固定費用後,企業不再承擔進壹步支付義務的離職後福利計劃。
企業應在資產負債表日確認為換取職工在會計期間內為企業提供的服務而應付給設定提存計劃的提存金,並作為壹項費用計入當期損益或相關資產成本。
二、設定受益計劃
設定受益計劃是指除設定提存計劃以外的離職後福利計劃。在設定提存計劃下,風險實質上要由職工來承擔。在設定受益計劃下,風險實質上由企業來承擔。員工多數享有的是利益,毋庸與企業壹起承擔風險。
步驟壹:確定設定受益義務現值和當期服務成本。
步驟二:確定設定受益計劃凈負債或凈資產。
步驟三:確定應當計入當期損益的金額。
步驟四:確定應當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額。
以上就是設定提存計劃所包括的內容。
擴展資料:
設定提存計劃(Defined Contribution Plan,DCP)是指企業向壹個獨立主體(通常是基金)支付固定提存金,如果該基金不能擁有足夠資產以支付與當期和以前期間職工服務相關的所有職工福利,企業不再負有進壹步支付提存金的法定義務和推定義務。根據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相關文件的規定,職工養老保險待遇即收益水平與企業在職工提供服務各期的繳費水平不直接掛鉤,企業承擔的義務僅限於按照規定標準提存的金額,屬於國際財務報告準則中所稱的設定提存計劃。
參考資料:
設定提存計劃_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