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是補償因疾病引起的醫療費用的保險。職工因患病、受傷或生育由社會或企業提供必要的醫療服務或物質幫助的社會保險。
根據《社會保險法》的規定,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壹)應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
(三)應由公共衛生承擔的;
(4)出國就醫。
依法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醫療費用。第三方無力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方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方追償。
不同城市的醫保和生育保險報銷政策不同。壹般來說,生育產生的醫療費用屬於生育保險的報銷範圍,生育醫療費用包括以下項目:
(壹)生育醫療費用;
(二)計劃生育醫療費用;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項目費用。
生育保險專門針對城鎮企業職工。那些失業但參加居民醫保的年輕人,因為沒有生育保險,壹旦生育,所有醫療費用都是自己掏腰包。因此,壹些城市出臺了醫保政策,將住院分娩符合居民醫保參保條件的醫療費用納入居民醫保基金支付範圍,以減輕參保居民的醫療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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