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流程:
處理部門:
(壹)居住在惠城區橋西、橋東、江南、江北、龍鳳、河南街道辦事處的城鎮居民,到惠城社保局關系股辦理;
②在縣城、惠陽區淡水街道辦事處、大亞灣區澳頭街道辦事處居住的城鎮居民,到當地社保局關系單位辦理;
③居住在其他縣(區)、鄉鎮(街道辦事處)的城鎮居民,到當地勞動保障管理所或社保局辦理。
業務辦理完畢後,經辦人員打印《惠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校對單》,當場交給申請人。如果申請人發現任何錯誤或遺漏,必須在五個工作日內到經辦部門更正。逾期未辦理的,視為無差錯。
擴展數據處理過程:
經辦部門:到參保人所在的社保局關系單位或勞動保障所。
填表:《惠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增(減)額申請表》壹式兩份。
業務辦理完畢後,經辦人員打印《惠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減員核對表》,當場交給申請人。如果申請人發現任何錯誤或遺漏,請在五個工作日內到經辦部門更正。逾期未辦理的,視為無差錯。
當月25日前申報的業務從次月起生效,已繳納的醫療保險費不予退還。
百度百科-城鎮居民醫療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