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私募基金 - 因為企業不按實際工資買社保,所以工傷賠償和個人工資差別很大。企業是否應該支付差價?

因為企業不按實際工資買社保,所以工傷賠償和個人工資差別很大。企業是否應該支付差價?

雖然沒有國家規定單位必須賠償損失,但是已經出臺了很多地方性法規,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少報職工工資,未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導致工傷職工享受的工傷保險待遇減少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從法律精神上講,用人單位也應該承擔責任。

壹旦發生工傷,職工享受的壹次性傷殘津貼、傷殘津貼和供養親屬撫恤金由工傷保險基金承擔,工傷保險基金嚴格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四條的規定,即職工因工傷事故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核定工傷保險待遇。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工資的發放本應等於職工的實際工資總額。但由於用人單位隱瞞工資數額,工傷職工沒有享受法律規定的待遇標準,使得工傷保險待遇標準縮水。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辦法》第二十三條繳費單位未按照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變更或者註銷登記,或者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從理論上講,用人單位隱瞞工資與工傷職工及其被撫養人減少工傷保險待遇之間存在因果關系,工傷職工對此並無過錯。用人單位應當對工傷職工及其供養親屬同時承擔減少工傷保險待遇的民事責任。單位少報工資數額和職工人數的,不僅要承擔行政責任,造成職工在工作中享受的工傷保險待遇減少,差額損益也應由用人單位補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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