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A擁有壹個獨立和自治的董事會,KIA的管理情況向董事會報告。董事會由4名政府官員和5名內閣委派的私營單位代表組成。4名政府官員分別為財政部長(董事會主席)、能源部長、中央銀行行長、財政部副部長。董事會從私營單位代表中指派壹名擔任常務董事(首席執行官)。
董事會中的5名董事(至少有3名是私營單位代表)組成執行委員會。執行委員會主席由常務董事擔任。執行委員會的主要任務是協助董事會制定KIA的戰略目標。
董事會中設有壹個審計委員會,由兩名私營單位董事會成員組成。委員會主席由財政部長擔任。
董事會還會聘請壹個外部審計機構,評估GRF和FGF。此外,KIA還會聘請另壹個獨立的外部審計機構來評估KIA管理的其它基金。這兩個審計機構都是國際會計師事務所。除了外部審計機構外,KIA還有壹個內部審計辦公室,其直接向董事會主席匯報工作。國家審計局也對KIA進行經常性的審查,並形成年度報告提交給國會。KIA向內閣和國會提交年度報告,對其管理的所有基金進行詳細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