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殘疾人就業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差額全額收取保障金,差額不足壹人的,按照差額比例計算繳納。應繳保障金=(單位上年度職工總數×1.5%-安排殘疾職工人數)×本地區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
殘保金即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是指國家為促進殘疾人按比例就業,使各類用人單位依法履行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義務,平等承擔社會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