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先申請壹次基金資格考試,基金從業資格考試***設三門科目。
科目1、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和業務規範。
科目2、證券投資基金基礎知識。
科目3、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基礎知識,考生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專業報考。
2015年7月,基金從業資格考試設兩個科目,科目1,基金法律法規,科目2,證券投資基金基礎知識,隨著行業的需要和考試的完善,2016年9月增加了科目3“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基礎知識”,此後,基金從業人員考試科目***有3門。
超過四年未向基金業協會申請註冊基金從業資格的,應當重新參加學科壹、學科二、學科三的考試,或者補足近兩年的後續培訓時間,通過基金業協會的機構向基金業協會申請註冊基金從業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