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全省統壹公布2020年全口徑城鎮單位職工平均工資前,2021年企業社會保險費月繳費基數上下限暫按19012元、3457元執行,參照靈活就業人員執行;機關事業單位2021年社會保險費月繳費基數上下限暫按上壹年度標準執行;
2、全省2020年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公布後,月繳費基數超過300%不足60%的,多退少補;
3、2020年,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公布前職工平均工資,暫不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確需轉移的,月繳費基數低於60%,超出300%的,不再補退;
4、菏澤市2020年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職工平均工資公布前的暫定繳費基數,由市確定並報我廳備案後,自行公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醫療機構和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