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工傷保險基金還應當支付喪葬費、壹次性工亡補助金和供養親屬撫恤金。1、喪葬費2、壹次性撫恤金3、符合供養條件的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按月發放,直至直系親屬死亡。養老保險、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所有繼承人全額繼承其個人賬戶余額(本息合計);退休後死亡的,可在單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或社保中心領取喪葬費。其余的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等。,與繼承人無關。因患病和非因工死亡,養老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個人賬戶中未收的部分,作為遺產由繼承人繼承(不是夫妻共同財產);醫保賬戶余額可以作為遺產繼承(不是夫妻同壹財產),但待遇不能繼承;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工傷待遇可以作為遺產繼承(不是夫妻共同財產);生育保險可報銷金額可作為遺產繼承(不是夫妻同壹財產);住房公積金可以作為遺產繼承(不是夫妻同壹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因病或非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傷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