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私募基金 - 基金中LP和GP的含義(正文)

基金中LP和GP的含義(正文)

觀看視頻

GP和LP是基金中常見的技術術語。我們來學習壹下它們的具體含義和區別。

GP,全稱GeneralPartner,中文意思是普通合夥人,泛指股權投資基金的管理機構或自然人。

LP,全稱Limitedpartner,中文意思是有限合夥人,即參與投資的企業或金融、保險機構等機構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或經其他合夥人壹致同意依法轉為有限合夥人的人,在法律上被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合夥人。

了解了GP和LP的基本含義之後,我們再來學習壹下兩者的區別。首先,在對公司債務的責任方面,有限合夥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責任。其次,在與本企業的交易方面,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全體合夥人同意外,普通合夥人不得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有限合夥人可以與本有限合夥企業進行交易。那麽在競業禁止方面,根據規定,有限合夥人可以自己經營業務,也可以與他人合作,與有限合夥進行競爭;但是,合夥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