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進行國有企業改制的時候,為了維護企業職工的利益,要做到以下幾點:
(1)企業改制方案必須提交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進行審議,並充分聽取職工的意見。特別是職工安置方案,需要經過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審議通過後才能實施。對於職工勞動關系、社會保障及離退休人員的費用支付等問題,進行改制的企業需要嚴格按照有關政策執行。
(2)企業在改制時提取的職工經濟補償金和補貼,應當以現金的形式壹次性支付給職工,或者以資產的形式建立起職工保障基金。
(3)企業法定代表人需要對按規定提取的經濟補償金負責,企業需要建立相應的保障機制,並接受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會等部門的監督,以保證職工合法權益不受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