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基金募集方式分為公募基金與私募基金。公募基金是指可以面向社會公眾公開發售的二類基金;私募基金則是只能采取非公開方式,面向特定投資者募集發售的基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 第三條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義務,依照本法在基金合同中約定。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依照本法和基金合同的約定,履行受托職責。
通過公開募集方式設立的基金(以下簡稱公開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按其所持基金份額享受收益和承擔風險,通過非公開募集方式設立的基金(以下簡稱非公開募集基金)的收益分配和風險承擔由基金合同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