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殖保險基金按農民個人權利面積繳納,標準為每畝270-360元。耕地保護滿壹年後,經區國土資源局驗收合格後,發放耕地保險基金。
2009年繳納耕地保險基金在2010 12 31之前為“9折”,之後的繳納時間為每年3月至6月。目前農戶的“九折”顯示,農田保險基金的金額是2009年2月錄入的,當時的信息有誤。根據市統籌辦安排,按照2010的“五壹致”數據錄入。您的住戶在《耕地保險基金更正聲明》上簽字後,區農商銀行將根據正確的數據進行錄入。2011 1 10月份,農民可以拿著“九折”到農村商業銀行(新繁農信社)查詢農田保險額度等信息。
繳納耕地保險基金的目的是調動廣大社員保護耕地、保護好耕地的積極性。耕地保險基金的繳納以農發局核定的承包面積為準,即農戶簽訂的《耕地保護合同》中註明的耕地面積。標準為基本農田360元/畝,壹般農田270元/畝。年度考核用於繳納耕地保險基金,即根據成員耕地保護情況分配下壹年度的耕地保險基金。如果成員未能保護好耕地,不僅不能撥付下壹年度的耕地保險基金,已撥付的耕地保險基金還將被依法扣除。目前農地保險基金只能用於購買社會保險,只能在承包人達到退休年齡時領取。